新华网广西频道1月25日电(记者张周来)卷烟制假售假活动已经开始悄悄“地下转型”,打假工作将面临新一系列情况和新考验。从广西烟草打假部门2006年破获的一批重大案件来看,卷烟打假凸现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反复性,目前的形势依然不容乐观。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谈天江介绍,目前卷烟制假售假活动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四化”:
一是制售假烟违法活动呈现“营销化”的趋势。随着烟草行业由传统商业向现代流通的转变,假烟销售者也转变了营销策略,仿效烟草公司实行“电话订货、上门仿销、送货上门、售后付款”的营销方式,甚至出现被查处后由上线补偿下线“损失”的现象。这种变化,既避免了违法零售户的经营场所摆放、藏匿大量假烟,又减少了网络上线被查处的风险。同时,为了逃避打击,他们往往打破正常的上班时间进行违法经营活动,烟草专卖执法人员上班时他们就休息;执法人员下班后他们就开始经营活动,和执法人员打时间差,搞拉锯战,售假活动更加难以被发现其活动规律。
二是假烟销售网络涉及面广,分工明确,组织严密,呈现“团伙化”趋势。2006年广西在查处的几起假烟销售网络案件中,抓获的主犯大都从事销售假烟违法犯罪活动多年,曾多次被执法部门打击过,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和很强的戒备心,他们往往利用自己的经济优势,拉拢自己的亲戚、朋友、老乡、熟人,形成销售团队,结成利益同盟和命运共同体,逐步在当地区域内形成具有“帮派”性质或“团伙化”的销售趋势,即使某个环节被查处,为了团伙和自身的利益,他们也宁愿丢卒保车,这种以血缘、地域关系为纽带,以团伙、网络为作案手段,内部组织严密、分工明确的假烟销售网络,查处的难度很大。
三是假烟运输渠道呈现“托运化”的趋势。为了逃避打击,售假分子逐步改变以往那种利用车辆进行直接运输的高风险做法,利用目前快速发展的物流业,将假烟通过巧妙的伪装后,以其他商品的名义交由货运站进行托运,货源组织者、下线以及负责包装、运输各方之间的一切业务均通过电话联系,人货分流,银行汇款,大大化解被查处的风险,加大了查处难度。即使执法人员查到假烟,也难以查到幕后的主谋,且案值偏小,达不到惩戒的目的。
四是制假售假活动开始涉及国际贸易往来,管理上趋于“复杂化”,专卖触角需要进一步延伸。随着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关系的建立,边境贸易点的兴起和繁荣,边境口岸的管理必须引起高度重视。2006年4月14日,广西崇左市就查处了一个涉及国内外的假烟销售网络,但后期对上线的抓捕和涉外的案件线索的侦破工作进展很不顺利。边境口岸、货运站、铁路运输、网上售货、监狱系统、农村市场都有可能成为新形势下专卖管理的盲区。(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