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广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学生一律免除杂费,这对农村家庭来说是一件大实事。一年过去了,成果如何,老百姓们都很关心。近日,广西教育厅公开了这样一组数字:2006年春秋两季学期免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10.6亿元;全区有63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享受了免学杂费政策;春季学期还对其中23万名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610万元。以上数字直观说明,2006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补助费,该免的都免了,该补的也都补了。
春季、秋季学期开学前,中央和自治区财政安排2006年春秋两季学期免杂费、补助公用经费资金10.6亿元已于全部下拨各县。据了解,全区共有631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学生享受了免学杂费政策,占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90.86%,覆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17412所,其中小学15242所,初中2170所。同时,去年春季学期还对其中23万名贫困寄宿生补助生活费2610万元。
另外,自治区还继续采用单一来源的政府采购方式,去年春秋两季免费教科书总发放册数达2669万册,对全区131.4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实现了“课前到书、免费用书、人手一册”的工作目标。
钱发了,能否确保真正用在孩子身上,也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对于这个敏感问题,自治区政府态度明确,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全面清理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的收费项目,严格控制和规范代收费项目。据农民负担监测点调查统计,今年上半年,农村小学生人均减少教育支出费用负担77.15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0.35%;农村初中生人均减少教育支出费用近200元,比去年同期减少50.38%。加上去年秋季学期起,自治区进一步下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住宿费标准,农村孩子读书的负担更轻了。
农村孩子的学杂费免了,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免收杂费工作也逐步提到议事日程上来。现阶段,各市教育、财政等部门正加紧调查研究,做好相关的基础性准备工作,并考虑研究初步实施步骤、方案和相应的政策措施。(记者胡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