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9日从广西教育厅获悉,为帮助广西贫困大学新生顺利入学,自治区制定了广西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据了解,从2007年起,自治区将每年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1000万元,设立贫困新生入学补助专项资金。这笔款项将主要用于一次性补助贫困新生从家庭所在地到被录取院校之间上学所需路费及入学后短期的生活费用。
今年起,凡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高中(含职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入学可享受补助。补助金有3种标准,根据录取院校的所在地域和距离远近,补助标准为:区内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400元/生;长江以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500元/生;长江以北区外院校录取的贫困新生600元/生。然而,领取了入学补助资金后,不到学校报到注册的,学校要负责追回补助的资金。(记者胡玲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