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6日,南宁市地税局组织举办了一期特殊的税法培训班,参加培训的30多名学员均为南宁市年收入所得超过12万元的纳税人。培训后,这30多名纳税人在税务人员的指导下,对自己2006年度的个税应税所得进行了申报。据了解,这是自1月1日开始受理高收入者自行申报个税后,南宁市迎来的首批申报者。
据介绍,从1月1日起至3月31日,年所得超12万元者须到税务机关办理2006年度纳税申报。近段时间,南宁市纳税人咨询的较多,但还没有正式申报者。考虑到许多纳税人对于个税自行申报的政策、方法不是很了解,1月16日,南宁市地税局特意举办了这一期税法培训班。
当天自行申报个税的30多名纳税人,都是青秀区的个体工商户,主要是娱乐、餐饮行业的高收入者。他们有的是自己来申报,有的是委托他人来申报。
一位纳税人提出疑问:他的年所得的确超过12万元,但他平常取得收入时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为什么还要进行申报?对此,地税部门解释说,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及相关规定,年所得超过12万元的个人,无论其平常取得收入时是否已经足额缴纳了税款,都应该在年度终了后,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少缴的要补,多缴了可退。这样做,一是有利于培养纳税人的诚信纳税意识,二是有利于税务机关强化对高收入者的税收监控,更好地收集、健全纳税人收入和纳税信息。
南宁市地税局副局长陆远万介绍说,目前该局各办税服务厅都开设了个人所得税自行申报专窗,同时通过12366纳税服务热线向广大申报者提供咨询服务。自行申报期结束后,南宁市地税局将根据所掌握的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收入及相关情况对未履行申报义务者进行依法查处。 (记者/王荣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