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职责,有效遏止生产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活动,确保广大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广西质监部门从1月10日起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打击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无营业执照、无卫生许可证、无食品生产许可证的“三无”食品加工点),取缔一批不具备产品质量安全必备条件的食品生产加工厂、加工点。
这次行动的重点是打击用陈化粮加工大米、用药死及病死畜禽加工肉制品、违禁添加“吊白块”、工业染料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生产加工乳粉、白酒、小麦粉、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肉制品、乳制品、饮料等日常消费量大和当地群众对质量安全问题反映强烈的食品;严厉打击非法生产加工食品黑窝点以及有生产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的加工厂、加工点。
在这次行动中,全区质监部门将采取有力的措施,加大打击力度,对危害人体健康安全的生产加工食品违法行为要作为大案要案办理,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同时重点查处“三无”食品加工点,报当地政府予以取缔;对有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但无生产许可证的企业,责令停产整顿,不允许其生产的产品出厂,经整改仍达不到申证条件的,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予以取缔;质监部门还将加强食品的日常监管、监督检查,随时了解食品质量安全动态,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控制,把安全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消费者食品消费安全。(记者/李石伦 通讯员/张明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