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6日,南宁市“12·24”布兰卡火灾原因查明,两名责任人被公安机关依法拘留。
据介绍,火灾发生后,区、市两级消防部门在火灾现场即成立火灾原因调查专案组,对火灾原因进行调查。
火灾调查人员发现,起火酒廊中央表演舞台上方的燃烧痕迹最为严重,整个烟熏痕迹呈现出从中央向四方蔓延的状态。消防员在火灾现场对酒廊当晚燃放的烟花进行模拟试验,并对事发现场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等20多名目击者进行问话记录,最后确定火灾原因是舞台上燃放的烟花点燃了舞台顶部吸音棉,导致火灾发生。火灾烧毁灯光、音响及吊顶部分装修材料等一批,过火面积41.5平方米,直接经济损失2800余元。
布兰卡酒廊未经任何部门审批,在营业期间违规燃放烟花是造成此次火灾发生的直接原因,同时该酒廊消防安全核定经营人数为300人,但在火灾发生时酒廊内人员已有近400人,严重超员为灾后人员疏散造成极大困难。所幸火灾发生在前半夜,被困人员神志较清醒,酒廊员工经过培训疏导得力,顾客相互之间协同逃生,酒廊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启动正常,消防官兵搜救及时,才实现火灾的零死亡,可谓不幸中的大幸。
此次事故中,酒廊艺术总监莫某(男,30岁)因消防意识淡薄,擅自策划并燃放烟花,导致发生火灾,对火灾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酒廊总经理向某(男,29岁),同意酒廊安装燃放烟花,对火灾的发生负有直接领导责任。公安机关已依据《消防法》对两人分别实施行政拘留5天和3天的处罚。(宫玉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