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距上次燃气调价仅18天,桂林燃气价格再次涨价,由11月25日调价后的92元/瓶涨到95元/瓶。这次燃气价格上涨引起市民普遍关注,他们提出,燃气如此频繁涨价是否是燃气企业擅自涨价?是否符合广西物价局新实施的“调整价格的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的规定?对此,记者进行了调查。
燃气企业:涨价出于无奈
12月14日,记者采访了桂林市经营燃气的6家企业,这些企业的负责人对燃气涨价都说是迫于无奈。他们表示,桂林的燃气价格受制于全国各大炼油厂,现在炼油厂已完全按市场规定运作,燃气出厂价一天一变、一天多变的情况时有发生。如12月11日湖南长岭炼油厂的燃气出厂价比10日出厂价上涨了340元/吨,桂林市的银鹰燃气公司一小时前在炼油厂开票购气价格比全利达一小时后开票的购气价格,每吨少了20元。
燃气企业负责人坦言,11月25日调整燃气价格后,国内的燃气价格仍然不断攀升,受国内燃气价格的影响及物价部门的规定,企业购进燃气的价格已经超过了销售价格,燃气企业处在亏损经营中。这次调价是企业在亏损经营半个多月后,实在是无法支撑的情况下才向物价部门申请调价,现在调价后企业仍是保本经营。
目前,物价部门规定燃气企业经营燃气的毛利率不超过10%,除去短途运输、设备折旧、安全设施投入、人员工资及企业运作等费用,企业已没有利润可言。他们希望物价部门能缩短调价周期,让燃气企业按市场规律经营,同时希望相关部门给予大力支持和帮助。
市政公用局:价格调整有利于安全持续供气
桂林市政公用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城市燃气是城市的生命线,它与公共安全、利益直接相关,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联,安全持续稳定供气非常重要。
目前,国内各炼油厂设备检修,产量明显下降,加上季节原因,燃气价格不断攀升。桂林的燃气价格不作相应的调整,势必会影响到燃气企业的燃气储备,从而影响到元旦、春节市民的用气。
燃气企业在市场化运作时兼顾着社会责任,适时对燃气价格进行调整,让燃气企业有一定的利润空间,可以调动燃气企业的积极性,增加桂林的燃气储备,从而保证市民持续稳定地使用燃气。
物价局:这次调价经过备案 最高限价已取消
为应对油价波动对液化石油气行业带来的影响,今年8月22日,广西物价局下发的《加强液化石油气价格调控管理的通知》规定中,对液化石油气批发和零售价格实行差率控制和调价备案管理,经营企业每次调整价格的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少于30天,每次调整价格必须提前3天向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报备案,同时,文件中不再明确规定液化石油气的最高限价。
桂林市物价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次液化石油气价格调整,燃气企业已报物价部门备案。
市民:会不会出现“天价”燃气
采访中一些市民提出担心,取消燃气最高限价后,又打破了调价间隔时间原则,燃气企业可能将燃气价格随意抬高,使燃气价格失控,出现市民用不起的“天价”燃气。对此,桂林市物价部门的相关负责人说,虽然广西物价局下发的文件中没有规定最高限价,但对燃气经营企业的批发、零售差率作了明确规定,燃气企业购进的燃气价格越高,进销差率越低,其中燃气企业将燃气直接销售给终端用户的进销差率最高不超过10%,批发给零售商的进销差率最高不超过4%,零售环节的批零差率最高不超过6%,从而控制了燃气的零售价格。市民不必过度担心。(记者 兰昌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