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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4日到8日,南宁市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在南宁市的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和市十二届人大代表对我市2006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视察,了解自治区、南宁市2006年以来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为出席自治区人大五次会议和市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一府两院”工作报告做准备。4日上午,代表集中听取了南宁市“一府两院”2006年的工作情况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封家骧、刘南生、卢丽芬、赖贵寿、邓其新出席会议,副市长黄焕升,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莫建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日梧列席会议。会议由封家骧主持。
代表视察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实践中创造的一项保持代表和人民群众联系,让代表知情知政,了解民情,反映民意,更好地行使职权的重要制度,也是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各级人大常委会组织人大代表开展的一项重要活动,是对“一府两院”进行监督的重要形式之一。此次视察活动,由南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自治区、市两级人大代表组成一个联合视察团。视察团按视察内容分为内务司法、财经、农业、城建环卫、教科文卫、民族华侨外事宗教6个大组,分别视察南宁市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科教兴市战略情况;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环境保护,“城乡清洁工程”开展情况;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情况;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情况;民族华侨宗教外事工作情况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
4日上午,代表集中听取了黄焕升关于南宁市人民政府2006年工作情况报告,莫建芳关于南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06年工作情况汇报,以及马日梧关于南宁市人民检察院2006年工作情况汇报。
封家骧说,这次视察是市人大换届以来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组织的第一次代表视察活动,为了搞好这次视察,各视察组要结合本次视察,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掌握好人大代表在视察活动中的有关法律知识,在视察中积极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并按《代表法》中有关视察的规定和要求,搞好这次视察活动;有针对性地抓住重点问题进行视察,不断提高视察的实际效果;代表在视察时应严格遵守不直接处理问题原则;要遵守视察纪律,善始善终,轻车简从;做好视察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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