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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南宁市财政局通过《南宁晚报》发布公告,将退还一笔错征的土地契税。原来,1997年10月1日前土地权属发生转移本不该征收契税,然而由于原邕宁县财政部门对条款的理解偏差,错收了这笔不该收的钱。南宁市财政局副局长罗海山表示,此次退税涉及400余起,金额270万元。
据了解,通过媒体发公告进行大面积退税的事件在南宁市还是首次。
事件起因 一居民发现错误申请退款
这个错误是这样发现的:今年10月初,良庆区大沙田开发区居民王云提出,8年前自己在原邕宁县财政局缴了4579元的土地契税,土地是在1994年成交的。然而按照南宁市的执行情况,这笔契税是无需缴纳的,所以其要求退还当年缴纳的这笔钱。
南宁市财政局农税科科长贺世军说,经过证实,由于对政策的理解偏差,原邕宁县财政部门的确错误地征收了这笔钱。根据政策,凡是在1997年10月1日前土地权属发生转移不征收契税,所以对于已缴纳契税的要给予退还,然而南宁经过区划调整后,原邕宁县已经不复存在,所以退税工作将由南宁市财政局执行。
主动退税 财政局花两星期调查寻人
尽管只有一个纳税人反映了这件事情,但南宁市财政局非常重视,当即决定组织人员对当时的这起“错案”进行摸底调查,以掌握当时涉及这一事件的所有纳税人资料,一场大规模退税的行动就这样开始了。
经过两个星期加班加点的摸底,初步掌握需要进行退税工作的有400多起,涉及退税金额达270万元。罗海山说:“该征的税一分不少,不该征的税一分不要。在某种程度上说,这件事情是财政部门错了,所以我们要知错就改,保证纳税人利益。接下来我们还会到原来的征收点发放通知,这样可以解决绝大部分的退税问题。”
(记者 黄伟国 )
■退税须知
符合退税条件的纳税人需要提供材料为:土地买卖合同、购买土地发票、契税完税证原件、身份证以及其他相关材料。办理退税地点:南宁市东葛路129号,南宁市财政局一楼办税大厅退税窗口。联系电话2189122、218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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