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27日,自治区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向自治区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作《关于2006年广西环保世纪行宣传活动情况的报告》时,提出了大中城市要开辟备用水源,并制定突发性水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的建议。
今年9月下旬,自治区人大环资委组织相关部门参加广西环保世纪行活动,到南宁、柳州、玉林三市实地考察了水污染防治情况。环资委在报告中提到,尽管各地的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在不断加强,但是根据自治区环保局的监测结果:邕江、柳江、南流江水质仅达Ⅲ类标准,有时甚至出现劣于Ⅲ类标准的情况,说明当前污染物排放总量仍明显大于江河的自净能力。
报告指出,工业污染尤其是小企业的排污依然比较严重。在广西环保世纪行的检查中,有关部门发现,糖厂、纸厂、淀粉厂等工业企业排放的高浓度有机废水造成的污染仍然是广西污染治理的老大难题。另外,小企业的违法排污现象不容忽视,如柳州市柳北区的小钢渣加工厂、北流市的小制革厂等,由于经营规模小,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偷排或超标排放污染物的现象屡禁不止。
不但如此,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能力也无法满足治污的需要。报告指出,目前,全区仅桂林、南宁、柳州、北海4个城市和阳朔县建成了生活污水处理厂。其中,南宁市的年处理率为16.8%;柳州市的年处理率为8.75%;玉林市还没有生活污水处理厂。这与国家"十一五"目标"至2011年底,设区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60%,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50%"的要求,距离还很远。
同时,对农业生产中大量使用的农药、化肥造成的面源污染还未引起足够重视;执法不严、违法难究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企业即使建有处理设施也不运行,宁愿交罚款。这些都是广西水环境存在的问题。
环资委提出,县级以上城市应当编制两个以上不同供水水源应急供水预案,开辟备用水源,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同时要加强对待重点河段和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治污和排污的监控,提高水质预警预报能力,制定水污染事件应急预案,最大限度地减少水污染事故造成的损失。(郭燕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