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区城市市长联席会第20次会议在首府南宁召开,来自南宁、呼和浩特、银川、拉萨等8个联席会成员城市的60名代表出席了会议。代表们围绕“加强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的主题,探讨发展思路,进一步加强合作交流。
各少数民族自治区城市市长在会上分别作了主体发言,并通过了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区城市市长联席会第20次会议纪要。与会代表还就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民族团结,构建和谐社会达成了6项共识:
一是发展第一要务,做大做强经济是构建和谐社会的物质基础,各少数民族自治区城市要通过发展解决民族地区的困难和问题;二是民族团结、民族发展是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三是结合实际抓好特色经济和工业经济,走持续发展道路,是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有效途径;四是推进城镇化进程,完善城市功能,建设生态环境,是增强少数民族城市综合实力,提高城市形象的载体;五是解决“三农”问题,统筹城乡发展,是构建和谐社会不可缺少的重要环节;六是要加强民族教育和民族文化的交流与合作,实现中华民族和谐共处,共同发展。
会议确定,全国少数民族自治区城市市长联席会第21次会议由吉林延吉市举办。(记者文彩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