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11月9日电(记者朱林)一位在南宁出差的北京市民周丽给电脑厂商、经销商打了数十次电话后决定放弃继续维修。她说:“电脑越修越坏,商家们相互推诿,已经没有力气再和他们‘协商’了。”
今年9月,周丽在北京购买的一台“微星”牌笔记本电脑在保修期内开始不断出现自动重启的问题。她立刻将电脑送至南宁的维修点,可是经过两次修理,不但原来的问题没有解决,反倒出现了电脑不能休眠和正常关机的新问题。经过反复协商,厂家终于同意将电脑寄到上海的总公司维修。“可是,现在拿到手上的电脑USB接口又不能使用了。”
在这期间,周丽也曾跟经销“微星”电脑的北京联友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反映过,但答复是“只负责销售,售后服务找厂家”。“购买电脑时,服务员热情似火,感觉自己是‘上帝’;出现问题后,商家们态度冷淡、互相推卸责任,消费者就像‘包袱’一样被甩来甩去。”周丽无奈地说。
根据我国对微型计算机商品维修更换的相关规定,笔记本电脑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免费为消费者调换同型号或不低于原产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虽然也知道这些法律规定,但周丽一想起这两个多月来打过的几十次电话、遭到的冷遇,就不想再继续“纠缠”下去了。
记者在采访中国消费者协会时了解到,消费者对电脑维修问题的投诉很多,但能满意解决的很少。有些消费者在维修时没有索要维修记录而无法投诉;还有些像周丽这样的消费者在“精疲力竭”之后放弃投诉和继续维修。一位消协的工作人员说,消费者在购买电脑等电器商品时应尽量选择有信誉的知名品牌,在维修过程中还要保存好维修记录,以便日后投诉。但对于“上帝”变“包袱”的尴尬,他表示,只有“期待法律和市场的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