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7月25日电(记者覃广华)记者从近日召开的广西上半年科技工作分析会上获悉,到6月底,广西有4个地级市、15个县(市、区)本级财政的科技三项费用实际到位数为0元。
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厅副厅长黎明智介绍,全自治区2006年科技三项费用预算为3.8亿元,同比增长18.7%。到6月底,自治区本级下达了科技计划项目4批,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年度预算总额已下达97.3%,其中前3批项目经费共1.21亿元,占预算总额的89.9%。
黎明智说,市、县两级科技三项费用预算为2.52亿元,同比增长17.8%,增幅明显。上半年已落实到位的科技三项费用9361万元,占全年预算的37.2%,其中,市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到位4127.8万元,占市本级预算数的40.3%,县(市、区)本级科技三项费用到位5143.58万元,占全年预算数的35%。
记者从广西“2005-2006年市县科技三项费用预算与执行情况”汇总表看到,2006年,广西14个地级市中,南宁市年度预算额为4500万元,上半年到位1774万元,均排第一位。而北海、梧州、钦州和贵港4个市上半年实际到位额为0元。
在县本级科技三项费用中,虽然有些县(市、区)的年度预算达到100多万元,甚至200多万元,但实际到位数只有一两万元到几万元,15个县(市、区)“一毛不拔”。另外,有5个县(市、区)全年没有科技三项费用预算。
广西壮族自治区副主席吴恒说,各级科技部门不但要重视年度科技经费预算,还要盯住科技经费结算,注意经费实际到位情况。他要求自治区科技厅加强督查科技项目经费落实、使用情况,对被挪用或不按要求使用科技经费的项目,立即把经费收回来,要把科技经费真正用到能促进科技进步,带动经济发展的科技项目上。
国家有关部门1996年发布的《科技三项费用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科技三项费用(民口)是指国家为支持科技事业发展而设立的新产品试制费、中间实验费和重大科技项目补助费。科技三项经费是国家财政科技拨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中央和地方各级重点科技计划项目的重要资金来源。科技三项经费由中央和地方财政预算统筹安排,包括中央和地方财政安排的费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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