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下旬至今,广西连续出现3次强降雨过程,局地强降雨频繁出现。据统计,截至6月16日,全区有71个县(市、区)出现因暴雨引发的自然灾害。其中,发生突发地质灾害200多起,935.2万人次受灾,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6.39亿元,其中农作物受灾面积44万公顷,农业直接经济损失9.83亿元。
6月19日,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针对广西当前防汛形势和抗灾救灾工作情况提出三点贯彻意见。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汛期灾害防御工作的通知精神,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要求全区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全面落实防汛救灾责任制;查找薄弱环节,扎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做好抗灾救灾各项工作。
通知指出,2006年入汛以来,广西极端灾害性天气来势凶猛,防汛救灾形势严峻。各级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前段防汛救灾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特别要检查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五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从防汛行政首长是否坚持在岗,防汛责任人岗位变动时防汛工作是否交接,新任的防汛责任人对本地区防汛重点情况是否了解、对防汛预案是否熟悉,防汛技术负责人、值班人员是否到位等方面查找漏洞。
通知要求,针对入汛以来极端灾害性天气具有的空间尺度小、突发性强、降雨强度大的特点,各地务必查找本地区防汛工作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各项防汛工作。一是抓好灾害性天气的预测预报和信息发布。在出现强降雨过程时,气象部门要及时增加预测预报密度,努力提高预报的精确度和时效;水文部门要加强雨情、水情的监测,提前做好洪水预报。各地要建立完善雨情、水情预警机制,及时跟踪接收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情信息,迅速发布到乡(镇)和村屯,为基层做好防范工作争取时间。
二是加强病险水库和“四无”水库、水电站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管理。对各类病险水库,立足于“防”,侧重于“抢”,对“四无”水电站、水库,要明确其法人就是防汛责任主体,承担水电站、水库出险的一切法律责任;各级水利部门要指导“四无”电站、水库制定安全度汛预案和险情报告联络制度,备足抢险物资,成立抢险队伍,确保抢险需要。
三是加强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和低洼易洪易涝地区的群防群测工作。水利、国土资源等部门要对山洪和地质灾害易发区、低洼易洪易涝地区进行普查,针对普查结果制定切实可行的避险预案,建立群防群测体系。出现强降雨天气前要安排熟悉情况的县乡两级干部深入村屯和学校。村委和村民小组的负责人是本村本屯山洪和地质灾害防范的责任人。
通知强调,抗灾救灾各项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抗灾救灾工作的首位。保障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住所、有干净水喝、有病能治,学生能上学。同时,要认真做好灾后防疫工作,坚决防控灾后疫病流行。(记者 吕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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