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1月15日电(记者刘媛媛)近日在广西首府南宁举行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记者发现,人大代表中少数民族代表和女代表人数有明显增加,其中少数民族代表人数比例占近一半。
广西壮族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占自治区总人口数约40%左右,是我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一个自治区。自治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人员名单显示,人大代表总人数共有692名,其中来自苗、瑶、京、壮、水、毛南等11个少数民族的代表有313人,女代表达到183人。列为主席团的77人中,女代表为10人,少数民族代表达到27人。
“我已经参加了四届广西人大会了,感觉近年来少数民族代表人数不断增加,我认为这样不仅可以更好地反映各方群众的心声,同时也为提高政府执政能力,创建和谐社会提供保障。”广西壮族自治区十届人大代表、百色市代表团苗族代表杨明英说。
据调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时,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61人中,少数民族代表为18人,女代表人数仅为6人。正在召开的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少数民族代表人数增加到23人,女代表人数为10人。他们来自教育、农林、金融以及科研院所等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不同岗位。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全国以及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在依法治国、保障人民民主权利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我作为壮族代表中的一员,已经参加了几届全国人大会,近年来全国人大的少数民族代表也在逐步增加,我认为这证明国家更加重视我们少数民族同胞行使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民主权利。”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梧州市市长钟想廷表示。
与广西壮族自治区一样,我国各少数民族通过选出本民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每个民族都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民族都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民族自治地方各族人民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通过选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自治机关,行使管理本民族、本地区内部事务的民主权利。2005年公布的《2004年中国人权事业的进展》白皮书中介绍,自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来,历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少数民族代表的比例都高于少数民族人口的比例。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少数民族代表415名,占代表总数的13.91%,高于人口比例5.5个百分点。目前,中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都有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自治区主席、自治州州长、自治县县长全部由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担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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