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西频道11月24日电(记者刘伟
周华)11月初,几乎垄断广西南宁市米切粉市场的21家米粉厂,联合把米切粉批发价格统一上调。虽经有关方面协调,21家米粉厂最终撤回“通知”,但因此造成的南宁市米粉涨价已成为“既定事实”。
11月10日,新华社报道了南宁21家米粉厂为应对生产原料涨价,搞“价格联盟”,联合在当地媒体刊发“通知”统一提高米切粉价格,并由此引发米粉店等下游环节提价行为。在当地物价部门的责令下,这些米粉厂很快撤回提价通知,但米粉的实际价格却未就此回落。由于提价幅度在市民心理承受范围内,目前南宁社会并没有出现因为米粉提价而产生抵触风波。
这一事件引起了业内人士的反思。有专家认为,政府的行为不应局限在仅仅责令违法企业撤回通知上,更要针对联合涨价的事实依法处理。同时,政府在制止价格垄断、规范市场秩序等方面,不仅要在事后处理上有所作为,更应采取综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如应加强对私营企业主的法制教育。现在一些部门忙于发发文件、处理一些明显违法的事件,不仅无暇顾及私营企业主是否知法懂法,更谈不上主动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法制教育。
记者调查发现,一些私营企业主法制意识淡薄是造成南宁21家米粉厂搞价格联盟的重要因素之一。几位米粉厂负责人都表示做米粉这么多年,整天忙于做生意很少去学法律知识,对于在经营中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是知之甚少。
法制意识淡薄导致了许多个体私营企业面对越来越规范的市场经济时,显得无所适从。南宁市立宁米粉厂负责人陈立宁说:“我们弄不清怎能样做才能既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又不触犯法律法规,对于一些损害我们利益的市场行为,也拿不出好的解决办法。”
广西社科院研究员梁积汉认为,个体私营企业组织化程度低是其发展面临的最大的难题,“价格联盟”从另一方面也反映出他们对诸如行业协会等组织的强烈需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