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抓信贷关键点 倾力支持新农村建设
广西区联社成立以来,坚持以资产质量和经营效益为核心,以信贷结构调整为主线,以防范风险为重点,建立了“授权、明责、严管”的信贷管理机制,在服务“三农”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有效支持了广西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
信贷管理工作的主要成效
新的信贷管理体制初步建立。区联社成立后,把规范、完善全区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体制提上了重要议事议程。在设置区联社机关职能部门时,将信贷风险管理职能从传统的信贷管理职能中分离出来,设立了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资产风险管理部,并要求各县联社也分别设置资产风险管理委员会和资产风险(资产保全)部,并制订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了管理职责,新的信贷管理体制初步建立。
信贷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区联社将建章立制工作作为抓好全区农信社信贷管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组织人员认真修订和完善各项信贷管理制度、办法。一年来,区联社制订下发了《广西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基本制度》等10多个有关信贷管理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形成了一套较系统、全面的规章制度体系,为逐步实现信贷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奠定了基础。
风险为本的信贷管理理念不断强化。区联社通过制订规章制度、加强教育培训、开展检查指导、进行风险提示等管理举措,引导全区农信社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理性、稳健、审慎的信贷风险管理理念,并采取积极的风险管理行动,狠抓信贷风险防范和化解工作,促进了信贷决策水平和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实现了不良贷款余额和占比的“双降”。
信贷业务领域得到拓展。全区农信社根据国家宏观政策和产业政策及广西产业经济布局,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区联社发挥与系统性、行业性客户联系密切的优势,与基层社共同向优势产业、优势行业和优势客户营销贷款,积极拓展信贷业务领域。全区农信社除继续重点支持甘蔗、水果、家畜、淀粉等种养加传统农业项目外,逐步将信贷领域拓展到制糖业、教育、医院、水电、房地产业、化工、冶金、能源、环境和公共设施等行业,资金投向呈多元化发展。
信贷品种创新步伐加快。区联社大力发展新的信贷品种,并鼓励全区农信社积极推出新的信贷产品。各地农信社结合实际,不断开发适合各类金融主体需求的信贷业务,满足客户的融资需求。如全面开办了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最高限额循环贷款、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用贷款,积极推行白糖、淀粉、有色金属等产品质押贷款,试办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封闭贷款、收费权质押贷款和小企业信用贷款、联保贷款等,有效地拓展了信贷业务市场。全区农信社上半年累计发放白糖、淀粉质押贷款近8亿元,有力地支持了我区甘蔗、木薯等优势农业产业化的发展壮大。
支农服务功能不断增强。全区各级农信社牢固树立“有为才有位”的理念,按照区联社《关于广西农村信用社进一步做好信贷服务工作支持全区经济发展的意见》的要求,不断加大对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的有效信贷投入,做到思想重视,政策倾斜,措施落实,资金优先,服务优惠。全区农信社“三农”贷款累放数和余额继续保持较大幅度增长。截止8月末,全区农信社累计发放“三农”贷款172.42亿元,比去年同期多放29.11亿元;“三农”贷款余额340.57亿元,占各项贷款余额的73.55%,比年初增加46.99亿元。
农信社健康发展需各方齐动
通过一年的实践,我们深深体会到,作为“广西人的银行”、“植根八桂大地的银行”、“服务‘三农’和县域经济发展的银行”,农信社只有紧紧依靠各级党委、政府的支持,不断加强管理,增强服务,围绕地方经济发展规划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的作用,才能实现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是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的前提。作为地方金融企业,农信社只有不断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的沟通、汇报工作,主动寻求支持地方经济与农信社发展壮大的切入点,加大对地方经济建设的支持力度,增服务、防风险、创效益、谋发展,才能实现农村信用社增效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双增”和“双赢”。
不断加强内部管理是增强支农服务功能的基础。农信社只有牢固树立风险为本的理念,不断规范信贷操作行为,才能实现内控严密、管理规范的目标,提高信贷管理水平,从而进一步增强支农服务功能,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加快金融创新是农信社可持续发展的动力。经济主体的多样性导致了金融需求的多元化。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信社信贷领域的不断拓宽,使农信社传统的信贷产品难以适应市场主体的金融服务需求,迫切需要农信社加大金融创新力度,积极开发新的信贷产品,不断满足各类主场主体金融需求的金融产品,才能可持续发展。
强化管理,增强服务,支持新农村建设
支持广西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全区农信社责无旁贷。全区农信社应进一步强化管理,积极探索服务“三农”和地方经济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不断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提升服务层次和层面。
提高信贷管理水平,夯实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基础。全区农信社要牢固树立审慎经营、风险管理的理念,以全面实施贷款风险五级分类工作为载体,实现五级分类工作与日常信贷管理工作的有机结合,逐步建立起崭新的信贷风险管理体系和内控机制。
一是建立信贷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责任界定。具体操作中,对贷前、贷时及贷后三个环节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要进行严格界定,并合理界定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比例,形成有效的风险承担机制:在贷前,实行调查第一责任人制度,由调查人员对调查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在贷时,实行审查、审批第一责任人制度,由审查、审批第一责任人负责对贷前调查内容进行审核,做出贷与不贷的决定,并承担相应的审查及决策责任;在贷后,推行贷后管理第一责任人制度,定期分析贷款风险状况,对贷后管理不到位而形成风险的,由贷后管理第一责任人承担责任。
二是强化稽核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应通过加大内部稽核监督检查力度、加强责任追究等措施,促进信贷业务各环节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开展稽核检查时,要做到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序时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对重点社、重点人员存在的重点问题要进行重点检查。对违反信贷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严格责任认定和责任追究,既追究经济责任,又追究政治责任,努力营造一个不违章、不敢违章的氛围。
三是加强督导,不断强化贷后管理。首先明确督导责任。对贷后管理实行分级督导负责制。其次是建立动态监测机制。认真按照贷后管理的要求,对借款人情况进行深入地跟踪监测,特别是对大额贷款更要对各种影响信贷资产安全的因素及时把握,确定风险的大小及处置办法,并使之规范化、程序化。
四是全面提高信贷人员综合素质。应强化信贷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加强对其行为的监督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感、事业心,做到依法合规、审慎经营,不盲目追求规模扩张和发展速度。应建立长效的信贷培训机制,提高信贷人员的政策观念、业务素质、服务意识和理论水平。建立科学的信贷人员等级评定、信贷考核目标体系和信贷考核激励机制,调动信贷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信贷业务的健康发展和支持新农村建设、地方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增强信贷服务功能,大力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
全区农用社应创新金融产品,创新服务方式,完善服务功能,增加信贷投入,支持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
突出信贷服务重点。全区农信社应把贷款营销工作做到政府、企业和农民,主动寻求支持地方经济发展和新农村建设与农村信用社发展壮大的结合点,突出信贷服务工作重点,促进信贷业务的拓展。以促进农民增收致富为重点,保证农民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支持农民实现持续增收。以支持个体工商户、中小企业为主体的县域经济的发展为重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壮大。以支持农业产业化企业发展为重点,支持“公司+基地+农户”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
加快产品和服务创新。逐步扩大对农村动产、不动产和权利抵(质)押担保贷款范围,延伸小额信用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服务对象,创新适合县域经济实体的融资产品,大力推行农户(个体工商户)联保贷款、产品质押贷款、定单农业贷款、生态农业旅游贷款及经营权、收费权、仓单质押贷款等新品种,支持新农村建设。应贯彻落实支持小企业发展的“六项机制”,积极探索和推广适合小企业生产经营和资金需求的信贷服务品种,探索开办小企业信用贷款、联保贷款和应收账款、存货和其他物权质押贷款,对资金需求频繁且金额少的小企业,推广最高额抵押循环贷款等,解决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借鉴国有商业银行和世界银行的项目贷款管理经验,以委托放款和社团、银团贷款等方式,形成信贷合力,支持一批规模效益型的龙头企业、特色农业和支柱产业的发展壮大。
提高信贷服务水平。逐步完善各级授权授信制度,简化贷款审批环节,提高贷款审查批效率,以满足不同市场主体的资金需求。大力推行“包村包片包户”的信贷服务方式,进一步延伸支农的广度和深度,做到信贷支农、智力支农并重。对有市场、有效益、有前景的优质企业,积极探索包含贷款、承兑票据贴现、应收账款、融资等内容的综合化金融服务,满足新农村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中的各种金融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