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吴恒 (Wu Heng, 1956.12-)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
男,汉族,湖北黄梅人,1980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4年12月参加工作,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环境工程地质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理学博士,教授。
1974年12月至1978年10月广西拔贡水力发电厂工人。1978年10月至1982年1月南京大学地质系水文地质工程地质专业学习,获理学学士学位。1982年1月至1984年12月南京大学地质系工程地质专业学习,获理学硕士学位。1984年12月至1986年9月桂林冶金地质学院水工系讲师、系副主任。1986年9月至1989年8月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环境工程地质专业学习,获理学博士学位。1989年8月至1992年12月桂林冶金地质学院院长助理、纪委委员、副教授。1992年12月至1995年2月桂林工学院副院长、党委委员、教授。1995年2月至1998年1月广西大学党委副书记、常务副校长(正厅级)、教授。1998年1月至2001年5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01年5月至2001年8月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广西红十字会党组书记。2001年8月至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广西红十字会会长、党组书记。
中共十五大代表,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第七、八届委员,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十届人大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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