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三届中国-东盟博览会上,中国与东盟双边商品贸易成交12.7亿美元,国际合作项目签约58.45亿美元。然而在如此巨大的商机之下,双边却很少有法律服务贸易。9月7日, 来自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研修班的东盟十国的法律专家与广西律师开展了交流活动,共同探讨这一问题。
马来西亚的专家分析说,过去中国与东盟之间很少提到法律合作,各国只注重完善自己国家的法律体系,并没有对双边的法律合作给予足够重视,加之中国和东盟之间、东盟各国之间都不是很了解对方的法律制度,又受到外语的限制,这些因素限制了双边的法律合作和贸易。印度尼西亚的专家介绍说,印尼在贸易领域可以对遵循其法律的外商提供法律咨询,但在诉讼方面是限制外国律师介入的,目前印尼的律师正积极寻求与海外合作。
据悉,以培养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法律专门人才,建立连接中国-东盟法学法律界信息交流平台为宗旨的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于2007年8月20日在广西南宁成立,首期研修班中来自东盟的二十名法律专家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学习培训,与广西律师进行交流座谈是其重要的一课。
广西壮族自治区司法厅副厅长王荣华在9月7日上午召开的座谈会上重点介绍了广西律师协会的情况,他说,广西律师今后的发展,既要依靠广西自身的努力,同时也要依靠东盟各国同行与广西的友好合作。 (陈柳 申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