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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7]6号)精神(以下简称通知),为做好我区2007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7年全国统一鉴定的时间、职业等级
2007年全国统一鉴定共组织两次,分别为上半年5月19日、20日和下半年11月17日、18日。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共15个,分别为:秘书(含涉外秘书)2级、营销师2-1级、物业管理员4-2级、电子商务师4-2级、项目管理师4-2级、心理咨询师3-2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4-2级、企业信息管理师3-2级、物流师4-2级、网络编辑员4-3级、理财规划师3-2级、广告设计师3-2级、职业指导人员4-1级、企业文化师3-2级(仅在11月考试)和企业培训师3级(仅在11月考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二、2007年全区统一鉴定的时间、职业等级
根据《通知》要求,部分职业的鉴定工作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部门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全区统一鉴定),全区统一鉴定的职业是秘书(含涉外秘书)5-3级,营销师5-3级,公关员5-3级(仅在11月考试),统一鉴定时间与全国统一鉴定时间相同。
三、各职业的考试方式及要求
(一)秘书(含涉外秘书)5-3级和项目管理师4-2级、广告设计师3-2级,继续采用全美测评软件系统(北京)有限公司(简称ATA公司)开发的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在计算机上作答)。智能化考试组织工作及相关要求与2006年全国统考智能化考试相同,请各市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场并将智能化考场信息表分别于4月19日、10月17日前发送到电子信箱gxtongji@163.com。并按要求加强智能化考场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智能化考试顺利进行。技术问题可与技术支持单位ATA公司的上海技术开发部联系,联系电话:021-68545767-801。
(二)企业信息管理师考试在北京金谷田经济顾问有限公司开发的智能化考试平台进行(在计算机上做答),所需软件从http://www.cio.cn网站上下载,各市要按照安装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做好智能化考场的准备工作。技术问题可与技术支持单位北京金谷田经济顾问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10-64724558。
(三)电子商务师和网络编辑员的全国统考在我区各电子商务师培训考试站上进行。如现有电子商务师培训考试站拟新增电子商务师2级和网络编辑员的培训鉴定,须向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开展该职业的培训鉴定工作。技术问题可与技术支持单位北京中鸿网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联系,联系电话:010-88863941-830。
(四)秘书(含涉外秘书)2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物业管理人员、营销师、公关员、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理财规划师、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等职业均采用纸笔做答。
(五)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职业的申报条件按2007年修订标准执行,同时采用新版教材,有关申报条件及新版教材情况详见附件5。
(六)全区统一鉴定成绩合格人员由自治区劳动保障厅核发相应等级的职业资格证书。参加2006年全国统一鉴定有一科成绩合格,且今年需参加补考的,成绩合格人员的证书按有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及考务管理工作
(一)各市要认真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发布统考信息,进一步扩大全国、全区统考的影响。
(二)电子商务师和网络编辑员的报名工作由我区各电子商务师培训考核机构负责,报名方式按原方式进行;心理咨询师的报名工作由广西心理卫生协会和广西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负责;其他职业的报名工作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和各市劳动保障局负责。
(三)各市在受理统考报名时,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及职业技能鉴定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核报名人员的申报条件,各职业等级的申报条件已在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工作网上公布(网址:http://gx.osta.org.cn)。
(四)报考物业管理人员2级、心理咨询师2级、企业信息管理师2级、电子商务师2级、营销师2-1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2级、秘书2级和职业指导人员1级的考生,报名时必须提交论文(word格式电子文档一份,打印稿一份),各市必须在上报统考报名数据的同时提交考生论文,2007年职业指导师1级论文题目、各职业论文撰写要求及格式见工作网。报考物流师2级、项目管理师2级、理财规划师2级、广告设计师2级和企业文化师2级的考生不需提交论文。
(五)各市必须分别于4月19日和10月17日前将统考报名数据(由全国统考报名录入器导出)及国家职业资格全国、全区统一鉴定数据申报表(见附件3)一起发送到gxtongji@163.com,逾期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不予受理各市在上报数据时要认真核对报名人员信息,特别要注意补考人员的考试科目,数据上报后不再进行修改。同时请各市在进行统考报名数据录入前,必须对全国统一鉴定报名录入器进行升级,升级包下载地址:http://www.bjjdx.com/4download.asp。
(六)对报名人数较少的职业等级,不便设立考场的市可向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出申请,由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统一安排在就近考点进行考试。为严格考试纪律,同时有效地组织综合评审科目,除南宁、柳州、桂林市外,其他市原则上不再安排2-1级的考生进行考试,这部分考生可就近安排在南宁、柳州、桂林市进行考试。
(七)各市应在每场考试时认真记录缺考人员信息,全部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将缺考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上报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五、其他事项
(一)全国、全区统一鉴定各职业的收费标准按我区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根据劳动保障部《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规程(试行)》的规定,凡纳入统一鉴定的职业,各市不得单独组织该职业的有关鉴定工作。
(三)劳动保障部还将组织开展一些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工作,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四)各地需订购统考各职业配套教材的,请与自治区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联系,联系人:覃振松,联系电话:0771-5860240(各职业配套教材目录表见附件6)。
(五)各市劳动保障局要严格考试纪律,加强对监考人员的管理,做好考场监督检查,防止出现舞弊行为,确保鉴定质量,维护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我厅将在考试期间派员对各考点进行现场督考,对考试进行全程监督检查。
联系人:卢有连
联系电话:0771-5875647
邮 箱:gxtongji@163.com
传 真:0771-5876218
工作网:http://gx.ost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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