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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以落实《人民法院二五改革纲要》为契机,积极推进人民法院司法改革
(一)推行执行机制改革
健全民事审判第三庭,行使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审理权、执行异议审查权、执行复议权、执行监督权,真正实现执行权、执行裁决监督权分离,改局内监督为局外监督,有效地规范了执行行为。建立执行威慑机制。去年底,全市法院执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统与最高法院数据库成功联网,执行案件中被执行人的欠债信息将在一定范围内向社会公开,约束被执行人生活消费、生产经营空间,促使被执行人履行人民法院裁判所确定的法律义务。
(二)健全和完善案件质量与效率管理体制
继续加强案件流程管理,设置和完善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制度,设立《案件执行流程管理一览表》,跟踪案件执行全过程,将案件是否执结、未结事由、已采取的执行措施、当事人提供财产情况等事项公开,接受当事人监督。制订民事执行裁决、监督案件流程管理制度。继续完善案件质量监督评查制度。初步形成了科学、合理的审判质量与效率评估体系。
(三)积极探索适应司法工作规律的绩效考评机制
为了确保法官及其工作人员的考评制度客观、公正、合理,有利于队伍建设和科学管理,积极开展专题调研,在借鉴外地法院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对《综合目标管理考评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初步确立了部门、个人两层次考核,细化量分的考评方案。
五、以提高基层法院司法水平为目标,强化指导监督力度
(一)加强审判业务指导监督
共审结各类上诉案件466件,其中维持原判281件,改判和发回重审107件,撤诉、调解结案78件。改判和发回重审数占基层法院总结案数的2.20%,同比下降0.8个百分点。在依法审理上诉案件的过程中,加强与基层法院的沟通,共同把好案件质量关,确保案件质量。加大对基层法院法官培训的力度,举办各种培训班5期,受训法官360人次。定期或不定期到基层法院面对面进行业务指导。
(二)加强对基层法院队伍建设的指导
配合组织部门对基层法院领导班子搞好换届考核工作,向组织部门推荐基层法院院长候选人。坚持和完善中院领导班子对基层人民法院的指导联系制度,中院每个班子成员每两个月下基层开展调研、指导工作一次,帮助基层法院解决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六、以创“五化”法庭为载体,努力抓好人民法院硬件建设
在总结陆屋法庭规范化建设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指导和协调创建精神文明建设规范化、组织建设规范化、审判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规范化、物质建设规范化的“五化”法庭活动。重点抓好法庭的办公审判楼建设,紧紧依靠党委、政府的关心和支持,积极争取中央政法专项拨款,5个法庭争取到国债资金,其中4个法庭主体工程已经完成。人民法庭建设工作走在全区法院前列,得到了自治区高级法院的充分肯定,全区人民法庭建设现场会在钦州召开。
过去的一年,市中级法院各项工作齐头并进,取得了较好的成绩,这是市委的正确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结果,也是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向关心、支持、理解法院工作的各位代表、与会人员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注意到,市中级法院的工作与党和人民的期望还有差距,仍然存在不少问题,主要表现在:少数干警没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出现了违法违纪的问题;法官的总体司法水平还不尽人意,个别案件的办理质量不高,在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上协调不够好;对基层法院的监督指导不够到位,执法标准的统一有待加强;审判力量、执法条件与形势任务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突出等等。对此,我们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采取有效的措施,努力加以改进和解决,推动法院工作更好更快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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