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积极宣传和贯彻执行交通规费征收政策和有关规定,负责对本市辖区内各基层征收单位的征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二、 负责交通规费征收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做到全面、准确、及时上报。
三、 审核各县、市、区征办上报的统计报表,并进行考核,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四、 建立健全全市拖拉机、摩托车车辆总台帐和征费台帐。
五、 协助主任、副主任制订和完善本办负责的业务工作方面的制度,工作程序或规定。
六、 督促各县、市、区征稽办按时足额上解各项交通规费收入,并及时办理转存局帐户。
七、 认真办理本办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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