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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兴职业教育九大工程规划实施方案
www.gx.xinhuanet.com  2006年05月09日 11:53:23  来源:

    本实施方案根据桂政办发[2005]142号文印发的《广西壮族自治区振兴职业教育九大工程规划》组织编制。振兴职业教育九大工程分别是:百万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千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5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千万成人继续教育与再就业培训工程、百所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百个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百县(区)职教中心建设工程、万名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工程。各工程实施方案分列如下:

    一、百万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百万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对应"国家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根据我区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需要,培养生产、服务特别是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一线急需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保证劳动力结构、教育结构的合理。

    本工程所指技能型人才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熟练的职业技能,在生产一线直接从事生产服务的专门人才;具有中级以上技能等级证书、高中阶段教育(含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以上的学历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

    (一)工程总目标和任务。

    1."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培养培训技能型人才100万,其中培养任务40万、培训任务60万。

    2.百万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重点专业领域: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建筑技术、有色金属冶炼加工技术、纺织技术、电子与自动化技术、护理、商贸、旅游、现代物流、生物技术、中药、农产品加工等。

    3.百万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础能力建设。到2010年,依托职业院校建成200个院校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单位、依托规模以上、特色企业建设一批企业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单位。

    4.在国家有关部门指导下,加快新职业标准的开发、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模式创新、技能型人才评价与鉴定改革、技能型人才使用政策制定的步伐。

    (二)工程年度目标和任务。

    1.年度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任务及单位建设任务见表1。

    2.技能型人才培养方案编制任务计划。选择一批重点建设的专业,开发50个技能型人才培养教学指导方案。

    (三)工程经费筹措。

    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工程经费。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投入;各企业特别是规模以上企业要按照政策法规落实教育培训经费,加大对技能人才培养培训的投入;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基地要运用市场机制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对进入"百万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项目学校,自治区将在经费的投入上与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等工程项目经费挂钩,重点支持基地学校的实训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

    (四)工程实施的机制和组织保障。

    1.结合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组织实施的"高技能人才培训工程",扎实推进技能型人才的培训工作。

    2.建立技能型人才及其培养培训统计汇总制度。

    3.建立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单位评价体系。评价内容包括设施条件、规模与质量、模式创新、就业水平、校企合作等。

    4.结合"百所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工程"、"百个县级职业教育中心建设工程"、"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建设工程"、"万名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高工程"等工程的实施,加强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基础能力建设,扩大培养规模、提高培养质量。5.职业院校要聚精会神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采取学历教育与短期培训相结合的办法,建立校企合作进行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的机制,实行"订单"式培养等新模式;深化教学制度改革,推行学分制等更加灵活的学籍管理、教学组织和教学管理制度,针对生源状况和工作实际需要,实行分层教学、分专业方向教学和分阶段教育;加强实践教学,实行双证沟通制度,着力提高学生动手能力和技能水平。

    (五)工程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1."百万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由自治区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经委、国资委等部门负责指导和实施。其中,自治区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制定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接受基地学校申报,指导基地学校建设,组织专家开展评估验收、审核认定等工作;自治区经委、国资委、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负责指导相关企业开展技能型人才培养与培训。

    2.自治区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将根据本实施方案组织行业、企事业单位的专家对承担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工程的职业院校在实施《专业教学指导方案》、专业建设、教学改革、人才培养效益等方面进行指导和检查。

表1:年度技能型人才培养培训任务及单位建设任务

    二、千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千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是对应国家"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面向农业生产一线劳动力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培养新型农民的培训工程。

    (一)工程总目标和任务。

    "十一五"期间,全区农村劳动力实用技术培训人数达到1000万人次,平均每年200万人次左右。每个农户有一个以上的劳动力通过培训掌握1-2项实用技术,农民家庭人均收入有明显提高。实现"培训一项技术、开发一种资源、形成一项产业、建立一批基地、致富一方农民"的目标。

    (二)工程年度部门市县(区)目标和任务。

    自治区将培训工程指导性计划任务分解到各市,由各市分解下达所属县(市、区)。2006-2010年全区各市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任务分解情况见表2。

    (三)工程经费筹措。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培训工程的投入,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培训工程经费,为培训工程的实施提供经费保障。

    1.按照"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由各级财政分级安排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经费;

    2.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投资带动培训;

    3.农民合作组织及个人出资接受培训。

    (四)工程实施的机制和组织保障。

    1.加强培训工程的政府统筹。各级政府要确定目标,制定措施,落实任务,建立严格的培训考核评估制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营造良好的培训环境。

    2.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的农村实用人才培训体系。实施农科教结合和"三教"统筹,发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主体作用,集合乡镇成人文化技术学校、中小学和各类培训机构等相关资源开展培训;发挥农林院校、科研机构等各类农村技术培训服务基地的作用;发展农村远程教育,扩大优质培训资源的辐射作用;加快农业科技示范园区和先进适用技术推广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3.以面向农民培训的相关项目为载体推动培训工作。一是"绿色证书"培训,按照农业生产岗位的技能要求实施培训,培养农业技术骨干;二是"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素质工程"培训,以村为单位,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开展科技培训,培养新型农民;三是"百万农民党员实用技术大培训"活动,培养社会主义新农村科技致富带头人;四是"农业中专生培养计划","十一五"期间,依托农业广播电视学校系统、农业职业学校,培养一批具有中专学历的农村实用型人才;五是"农民科技书屋"建设,为农民免费提供农村急需的科技书刊和声像资料,配备播放设备,常年开展科技培训,引导农民学习科技文化知识,建立科技下乡和农民培训的长效机制;六是组织"千名农业专家培训服务队"深入农村、农户、田间,印发技术资料,举办技术讲座和咨询、现场解答技术难题。

    4.坚持实用、实际、实效的培训原则,培训单位要牢固树立质量意识,提高培训效果。培训内容要以实用知识、实用技术为主,体现农村经济发展对科技进步的要求,做到学其所需、学以致用、用有所成;培训方式要针对"三农"实际,因地制宜、因材施教。

    (五)工程实施的指导与监督。

    1.千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由自治区农业厅、扶贫办、人事厅负责指导和实施。

    2.自治区农业厅、扶贫办、人事厅将根据本实施方案对各地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表2:2006年-2010年全区千万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任务分解表单位:万人/年

    三、5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实施方案

    "5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是对应"国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程"、提高农村劳动力就业技能并为其在城镇稳定就业服务的培训工程。

    (一)工程总目标和任务。

    以拟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的农村劳动力为培训对象,开展进城务工引导性培训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年培训100万人次,到2010年,累计完成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00万人次。按培训类别分,每年技能培训、引导性培训各50万人次;按培训对象分,每年新生劳动力(未能升学的农村初中、普通高中毕业生)培训、富余劳动力培训各50万人次。以中等职业学校为主体,"十一五"期间,分年度逐年重点建设完善120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其中自治区级基地20个,市级基地40个,县级基地60个。

    (二)工程年度部门市县(区)目标和任务。

    按系统分:农业系统培训30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0万人次;教育系统培训35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培训20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15万人次;扶贫系统培训10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建设系统培训5万人次,其中职业技能培训5万人次。按地域分:各市培训任务见表3。

    (三)工程经费筹措。

    各级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继续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建设,大力扶持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鼓励和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投入,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1.自治区财政每年安排工程专项经费,由农业厅、教育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等部门列入年度预算。

    2.各市、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

    3.鼓励支持民办培训机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增加投入。

    4.接受培训的劳动力自愿出资选择培训。

    (四)工程实施的机制和组织保障。

    1.制定计划,落实责任。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纳入各级地方政府"十一五"发展规划,确定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培训内容、实施范围、工作进度、保障措施,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实行目标管理,逐项落实到位。自治区将2006-2010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指导性任务下达到各市,各市具体分解到县到培训单位,建立目标责任制、签订目标责任状,建立行政领导责任人制度。

    2.整合培训资源,加强培训基地建设。县级人民政府要加大辖区内培训资源的优化整合,充分发挥县级职业教育中心的培训主阵地作用,提高培训规模和效益;各城市职业教育机构要面向进城务工的农村劳动力提供就地培训;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拥有的培训资源作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的培训格局。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培训基地的建设工作,全区每年重点建设25个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基地,其中自治区级基地4个,市级基地8个,县级基地13个;自治区将组织开展评定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重点基地县工作。

    3.实施项目推动,促进培训工作。继续争取农业部等六部门安排我区农村劳动力转移"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任务,进一步搞好我区阳光工程示范性培训工作。与此同时,自治区、市、县也要安排培训项目,用项目推动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作的开展。4.创新培训机制,提高培训质量。采取招投标的办法,确定培训机构,实行订单、定向培训。积极探索创建培训品牌,实行培训与转移就业、与当地招商引资相结合,采取半工半读、送教下乡等办法,方便农民参加培训,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增加农民收入。

    (五)工程实施的指导和监督。

    1.5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由自治区农业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负责指导和实施。

    2.自治区农业厅、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扶贫办将根据本实施方案对各地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情况进行督查评估。

表3、2006-2010年全区500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任务分解表 单位: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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