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组织部工作职责:
党委组织部作为党委办事部门,是党委在组织方面的助手和参谋,主要职责是:
(一)
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指示、决议,调查研究有关党的组织建设的情况和问题,提出加强组织建设的规划和具体措施,经党委审查批准后,贯彻执行。
(二)
督促下级党委组织执行民主集中制,考察他们坚持集体领导和组织生活情况,总结经验,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并向党委作出报告。
(三)
执行党的干部路线和干部政策,搞好干部管理,考察了解、调配、使用、培训干部。切实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四)
按时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和专业化要求,在党委领导下,协同有关部门,调整、配备、建设好各级领导班子。
(五) 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离休干部工作。
(六) 搞好党员教育、党员发展和党员管理工作,抓好党的基层组织整顿和建设。
(七) 落实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搞好干部审查工作,做好党员统计。
(八) 受理党员、干部申诉,处理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
(九) 配合党的纪律检查部门,搞好端正党风工作。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职责:
(一) 负责园区人事、劳动、工资福利、社会保障、职工技术培训、就业服务等日常事务工作。
(二) 贯彻实施、协调、监督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三项"制度改革政策法规情况。
(三) 审核、审批机关企事业单位劳动用工、福利、工效挂钩、工资总额计划,职工定级、晋级、奖惩、出国、出港、澳、台定居、探亲政审等手续。
(四) 指导帮助机关企事业单位做好集体合同和个人劳动关系。监督劳动合同实施,调解劳动合同争议。参与和组织检查生产安全及生产出现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五) 负责职工年度考核审核、技术等级培训。
(六) 做好保密工作,综合上报职工工资年报统计、各类专业人员人才库档案管理。
(七) 负责协调就业服务、劳动服务公司工作,社会养老保障工作的管理。
(八) 负责解释、调查、处理本局业务范围内的来信来访。
(九) 本局工作对主管领导负责,做好领导参谋。配合各职能部门工作,努力完成临时性的各项工作。
服务承诺:
㈠工作人员要挂牌服务,热情接待、文明礼貌、不讲忌语,办事公正不拖拉、不走后门。
㈡对基层或群众前来办理的事项,应一次性告知所需报审的相关必备材料和工作程序等;接到报审的材料后,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事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给予办理或审批。
㈢对群众办事手续完备的,要在当日予以办结,若手续不完备,一次性告知办事机关的全部事项和所需的文书材料,让其补齐手续后,尽快给予办理。
㈣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都要给一个满意的答复。不得推托、不能说"不知道"、"不行"等语言。
㈤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咨询的事项,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能答复的必须马上答复。
㈥对规定时间内不能办理的,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告知当事人,取得当事人谅解。
㈦限时办结承诺
1. 劳动监察举报案件,自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结案。情况特别复杂的,可以适当延长,但不得超过六十日。劳动监察举报案件,检查率达100%,结案率达95%以上。
2. 审核审批劳动用工、职工定级、晋级、奖惩
3. 出国、出港、澳、台定居、探亲政审
4. 监督监察劳动合同执行情况:96%
5. 来信来访处理
干部培训计划的履行率: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