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宣传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
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这些理论、立场和观点教育、武装党员干部和群众。
(二) 宣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宣传各个时期的形势和任务,宣传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
(三) 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宣传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四)
传播科学文化知识,鞭挞影响园区社会稳定和进步的丑恶现象;宣传园区改革开放形势及成果,树立典型,弘扬先进,促进园区三个文明建设。
(五) 搞好宣传业务,做好宣传的规划、管理、保密工作,加强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管理。
(六) 办好党校,做好计划与总结,发挥党校阵地作用。
(七) 协调市、区有关部门的工作,完成园区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对外宣传办公室服务承诺:
1、电视节目播出时间:20:00时准时。
2、有线电视用户交纳初装费2个工作日内完成安装和调试。
3、对用户反映有关问题及时维护,对一些突发事件及时抢修。(24H到位)
4、每周星期一、星期三下午为电脑维护时间。
广播电视局工作职责:
(一)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以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在新闻宣传和广播电视工作的方针、政策,把握好舆论导向。
(二) 制订园区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规划、广播电视基础建设项目并组织实施。
(三) 负责对广播电视节目审查把关,按要求做好中央、广西、南宁市电视台节目的转播工作。
(四) 负责各农场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管理,审查、呈报农场(生产队)建立卫星地面接收站的设立和设计、安装。
(五) 建立和健全广播电视事业的有关规章、制度;维护广播电视设施,行使广播电视管理行政执法权。
(六) 负责各种有线网络跨行业或跨行政区域经营广播电视节目传送业务的管理。
(七) 承办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和自治区广播电影电视局、南宁市广播电视局交办的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