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深化体制改革,增强林业产业的发展活力
1、继续深化森工企业体制改革。对国有森工企业尽快进行规范的股份制改革,大力发展国有资本、集体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等参股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和与国际市场接轨的现代企业制度。坚持政企分开,实行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使森工企业成为独立的经营主体参与市场竞争。森工企业可以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参股等形式进行资产重组,可以向境内外投资者出售股权、选择合作伙伴、优化资源配置,增加企业发展活力。组建跨地区、跨所有制的大型林业企业集团。尽快转制改造一批国有森工企业,培育壮大一批骨干森工企业,扶持发展一批新型森工企业。
2、放手发展非公有制林业产业。鼓励各种社会主体通过联合、兼并、收购、参股等形式参与国有森工企业改革。鼓励各种投资主体跨地域、跨所有制、跨行业参与林业产业开发。积极引导非公有制林产企业之间实行强强联合,或者有实力的大中型非公有制林产企业兼并、收购小型林产企业等多种发展模式,把非公有制林业产业建设推向新的发展阶段。要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吸纳社会资金和引进外资,采取独资、合资、股份制等多种形式促进非公有制林业产业的发展,切实解决非公有制林业产业发展的资金问题。要切实解决好民营企业技术力量不足,开发能力低,内部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要继续调整和完善林业产业政策,减轻税赋,取消一切不合理收费,减轻非公有制林产企业的不合理负担。清理和修订限制非公有制林业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消除体制性障碍。非公有制林业企业的投融资、税收、土地使用和对外贸易等方面,与其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优化非公有制林业产业发展的软环境。
3、加快商品经营型国有林场的产业发展。为加快我区林浆纸一体化、林板一体化产业以及林化产业的发展,商品经营型国有林场要充分发挥土地、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的优势,加快与芬兰斯道拉恩索公司、印尼金光集团的合作进程,建设上规模的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为林浆纸一体化和林板一体化提供原料,为林场自身林产工业的发展、延长产业链创造条件。加快场外林业产业的发展,通过租赁、承包、股份制等多种形式,促进宜林荒地和疏残次林地适度向项目业主流转,建设大型原料林基地,发展大型林产加工企业,实行集约化经营。
4、积极培育和发展林产品流通市场,建设比较完善的林产品流通体系。各地要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好规划,有条件的市要建设大型林产品流通中心,不具备建设流通中心的,可建设若干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家具、木竹、装饰材料、人造板等专业市场,把建设大型林产品流通中心与建设林产品专业市场结合起来。积极推进区内流通企业与区外、国外流通企业的合作,组建大型林产品流通企业集团。组建不同形式的林产品流通企业,构建以民营流通企业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服务功能比较齐全的林产品流通体系,促进林产品流通。要通过区内培养、区外引进等多种方式,培养和引进林产品流通人才,满足林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对人才的需求。
(三)扩大对外开放,促进林业产业与国际市场接轨
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把自治区党委关于扩大对外开放的决定落实到加快林业产业建设的各项工作中去,努力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林业产业对外开放新格局。要紧紧抓住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立与发展的难得机遇,进一步扩大林业产业的对外开放,改善招商引资机制,加强服务,创造更自由、便利的投资和贸易环境,最大限度地发挥我区的区位优势、资源优势、政策优势和产业优势,积极引进和吸纳国内外资金、资源、技术和管理经验,加快促进林业产业和林产品的升级换代。鼓励外商嫁接改造现有林产企业,扩大外商投资林业产业的规模。充分利用我区丰富的森林资源,发展外向型林产企业,不断开发新产品,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提高市场竞争能力。努力扩大松香、松节油、桂油、茴油、茶油、竹藤芒编工艺品等传统林产品的出口。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和支持有实力的投资者到国外兴办造林、木材加工、林副产品加工以及在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经验等方面与国外林业的交流与合作,加快发展开放型林业产业。
(四)加强政策扶持,优化林业产业建设环境
全面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促进林业产业建设的各项优惠政策,贯彻"多予、少取、反哺、放活"的方针。认真执行国家的各项税收优惠政策,对商品林基地采伐应实行申报备案制,林农业主可实行自主采伐、区内自由买卖,对以商品林为原料及"三剩物"生产的产品,自由流通,不设任何障碍;林产企业利用本企业营造的商品林进行加工,同样享受国有农口企事业单位暂免所得税的待遇。切实减轻林农和林产企业负担。简化行政审批手续,做到随来随办,为林业产业生产经营者提供优质高效服务,创造优良的发展环境,促进林业产业跨越式发展。
(五)坚持科学发展观,不断提高林业产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1、加强应用研究,突出地方特色。切实加强林业产业的应用研究和高新技术研究,重点抓好生物技术、信息技术、新材料技术、资源高效利用技术的研究。加强对以松、杉、桉、相思、肉桂、八角、油桐、油茶、银杏、竹子以及枧木、格木、金丝李、西南桦、大叶栎等珍贵乡土树种的林木良种选育与速生丰产综合配套技术的研究,以林业生物制剂技术为主的生物技术研究,以林浆、林纸、林板为主的木竹加工及深加工技术研究,以松香、松节油、天然香料、木本油料为主的林产化工高新技术研究,以经济林、花卉、竹藤高产高效技术研究。以建立完善名特优新林木良种、造林技术以及林产化工、木竹加工等生产技术和产品标准为重点,建立健全林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测和认证体系,更好地适应林产品的国际竞争。
2、抓好技术创新,促进成果转化。各级林业科研部门和林产企业技术中心,要加强林业产业的技术创新,大力开发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研成果,逐步实现产业化。广西林科院以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以及成果转化为主,市、县林科所以技术推广为主,开展成果转化和技术服务工作,各企业的技术中心、科研所从自身实际出发,重点进行新产品开发和应用研究,努力实现科技成果商品化,科技商品产业化,加快发展高新技术林业产业。进一步加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制定科技推广计划,以推进林业产业化建设为切入点,筛选一批技术成熟、适用面广、见效快、效益好的林业科技成果,通过组装配套和优势集成,加以重点推广。有重点有选择地建立一批林业科技园区和科技示范点,建立科技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强化林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充分发挥推广网络尤其是龙头企业的骨干、示范作用,建立覆盖全区的林业科技成果和实用技术宣传、培训、咨询、服务网络体系。鼓励林业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技术推广部门以及科技人员到林业产业生产第一线开展科技承包、技术咨询和创办林业科技型企业。对重点林业产业项目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对在林业科研、科技成果推广和转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科研单位与科技人员给予奖励。
3、加大林业产业科研投入,培育林业产业科研人才。积极争取国家和自治区的科技项目,努力引进区内、外科技项目。创新林业科技投融资体制,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多元化林业科技投入体系,鼓励企业、外商和个人等社会力量投资林业科技事业,多渠道增加对林业产业科技事业的投入。加强林业产业人才培养,实施引才、引智工程,有目的有计划有重点地引进林业产业建设研发人才。具备了一定条件的企业要建立自己的科研所、新产品开发中心,企业从销售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新产品开发研制基金,增加科技投入。坚持在发展林业产业项目、科技项目中培养人才,做到上一批项目,出一批成果,育一批人才。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林业产业领导人才、企业家人才、科技人才、营销人才,为实现林业产业跨越式发展提供人才保证。
(六)加强领导,为加快林业产业化进程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各级领导和林业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主管部门要全力抓,相关部门要协调抓,齐抓共管,形成加快发展林业产业的强大合力。各级政府和林业主管部门要坚持以项目为载体,切实加强对重大林业产业项目工作的领导,把发展林业产业的立足点和落脚点放在项目发展上,以项目的大发展促进林业产业大发展,实现林业产业跨越式发展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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