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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拟聘任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的公示
根据中央及自治区党委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相关规定,经自治区党委同意,现将拟聘任的5名自治区党委法律顾问人选予以公示。
李 轩,女,汉族,1964年11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国际管理学硕士,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执行局副局长;
潘 震,男,汉族,1971年6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广西壮族自治区检察院公诉三处处长;
蒋 慧,女,汉族,1970年9月生,中共党员,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广西民族大学教授、法学院党委书记;
王 威,男,汉族,1971年9月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教授、教务处副处长;
王锦意,男,汉族,1967年3月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法学学士,广西东方意远律师事务所主任。
公示时间从2018年2月10日起至2月16日止,如对公示对象有意见或举报,请向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反映。联系电话:0771-5898090。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2018年2月9日
(原文编辑:罗小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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