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下午,南宁海关与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员会、自治区经济委员会、自治区商务厅、北部湾(广西)经济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自治区外事办公室、广西国际博览事务局、自治区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口岸办公室、商务部驻南宁特派办等九单位在南宁共同签署了《行政互助合作备忘录》,并召开了第一次联席会议,确定了2008年的合作重点事项。
南宁海关有关负责人表示,《行政互助合作备忘录》的签署,是为了进一步强化南宁海关与政府有关部门的行政合作,密切联系配合,增进相互支持,提高解决业务疑难问题的协调效能,形成诚信互助、平等协调、信息共享、运作高效的跨部门行政相互合作机制。(林卉卉 戴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