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南宁市政府法制办发出公告,市政府将对现行有效的62部政府规章进行集中清理,并公开向社会各界人士征求意见和建议。此举在南宁市尚属首次。
据南宁市法制办相关人士介绍,在现行有效的62部政府规章中,不少规章已沿用了10多年,这些早已“过期”或已被新规章所代替的规章没能及时作废、修改,不但增加了执法难度,还对市民的生活造成了一定影响。为切实做好本次清理工作,增强政府立法工作的透明度,今日,南宁市法制办对现行有效的62部政府规章在本报进行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以便进一步研究、修改,报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据了解,即将进行集中清理的这些政府规章,包括规划建设、城市管理、公共卫生等方面,与市民生活息息相关。根据相关规定,规章主要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相抵触的,或者已被新的规章所代替的,要明令废止;规章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消失,实际上已经失效的,要宣布失效;规章个别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区人民政府规章不一致的,要予以修改。
此次政府规章清理工作,南宁市除了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外,还将深入各地调查研究,通过召开专家论证会、执法人员和管理相对人座谈会等方式,充分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如果认为现行政府规章需要保留、废止、宣布失效或者修改的,可在8月15日前,将清理意见或建议通过信函邮寄、电子邮件或者传真方式送南宁市法制办(邮寄地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法制办,邮政编码:530028,信封上请注明“规章清理意见”字样; Email:nanning@chinalaw.gov,主题请注明“规章清理意见”字样;传真电话:5530468)。(记者 文彩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