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纪委书记马铁山在日前召开的自治区纪委的座谈会上,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马铁山指出,《规定》提出并重申了八项纪律要求,是中央针对反腐倡廉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重要举措。《规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既是严格要求,也是关心爱护,目的是使我们的干部不犯或少犯这方面的错误。我们务必高度重视,严肃对待,千万不要在这个问题上栽跟头。全区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规定》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同贯彻落实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自治区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结合起来,同转变干部作风、加强效能建设结合起来,采取有效措施抓紧抓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中央纪委的通知要求,在《规定》发布后30天内,主动说清问题的,可考虑从轻处理。党员干部要自觉对照检查,认真自查自纠。对拒不纠正或《规定》发布后仍然违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马铁山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严格遵守《规定》,努力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利益观,正确看待和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党和国家利益、人民利益的关系,决不能以权谋私。不仅要严格要求自己,还要严格要求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更不能包庇、纵容他们利用自己的职务和影响来谋取不正当利益和非法利益。
马铁山要求,要加强调查研究,针对反腐倡廉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制度建设,把反腐败寓于各项政策措施之中,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桂纪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