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卢建宁 通讯员/费昌明)为提高各级行政机关行政执法水平和依法行政能力,推进广西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广西今年开展“行政复议加强年”活动。
3月中旬,自治区政府召开的全区行政复议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部署了行政复议工作的任务和措施。自治区政府要求,各地、各部门要迅速作出部署,对本地区、本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进行集中排查。排查的内容主要包括六个方面:一是对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是否依法受理;二是对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是否在法定期限内进行审查、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以及是否存在久拖不办现象;三是对行政复议案件的事实和依据是否依法进行审查;四是对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行政行为,是否坚持做到该撤销的撤销,该变更的变更,该确认违法的确认违法,该赔偿的赔偿;五是在办理行政复议案件过程中,是否存在官官相护、以言代法的情形;六是行政复议决定是否得到正确履行,是否存在有令不行的情况。
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各地、各部门要注重运用和解、调解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平衡利益,促进当事人与行政机关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最大限度地减少行政争议的负面效应,提高行政复议的效率和效果,真正实现“案结事了,定纷止争”。2007年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的和解、调解率要争取达到40%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