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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广西频道1月15日 1月12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书记刘奇葆就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作出重要批示:“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清欠农民工工资和工程款问题,要作为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关系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切实抓紧抓实。要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深入督促检查,不断推进清欠工作。各级政府的投资项目要带头清欠,确保清欠任务的完成。”
据悉,2003年11月,国务院发出《关于切实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问题的通知》文件,提出用3年时间基本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欠目标和任务。三年来,广西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关于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的文件和会议精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积极协调配合,狠抓督促检查,清欠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05年11月,广西共偿还农民工工资5.42亿元,提前完成了建设部网上统计的拖欠农民工工资偿付工作任务。据建设部网上统计,广西总拖欠工程款金额为33.9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金额16.9亿元。
截止2007年1月10日,广西拖欠工程款总清欠率为98.31%,基本完成了国务院提出的2003年底以前竣工项目的拖欠工程的总清欠任务,但社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还有一定数额的拖欠款,一些历史遗留的拖欠解决难度较大。
为贯彻落实刘奇葆书记重要批示精神,自治区副主席穆虹对抓好广西工程款清欠工作提出明确要求。1月14日,
自治区人民政府紧急召开自治区有关部门和部分市负责同志会议,认真总结分析前段时间广西清欠工作情况,研究部署做好清欠工作的具体措施。会议明确提出,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落实偿还资金,加快清欠工作进度,全面完成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清欠任务。所有政府投资项目,必须限期在1月19日前全部完成清欠任务。同时要按照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求,建立健全清欠工作长效机制,防止发生新的拖欠。会后,由自治区党委督查室牵头,自治区有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迅速分赴各地,对拖欠工程款清欠工作进行专项督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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