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覃海明)12月11日,南宁市召开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治理“五乱”工作汇报会,总结前一阶段的各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动员全市通过进一步治理“脏、乱、差”,树立市容优美、街区整洁、交通顺畅、秩序井然的城市形象。自治区党委常委、南宁市委书记马飚在会上提出,南宁市开展“城乡清洁工程”要建立问责制,使之逐步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自9月23日以来,南宁市认真贯彻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治理“五乱”的重要指示,四家班子领导带头挂帅,通过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在全市形成了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治理“五乱”的高压态势和良好氛围。截至12月10日,各城区共组织联合执法整治工作900余次,出动执法人员4万人/次,共查处各类违章行为15万余起,其中摊点乱摆(含跨门槛经营)行为4万余起、车辆乱停放行为1万多起、垃圾乱扔行为8万起、广告乱贴行为2万多起、工地乱象行为2330起,查处夜市摊点960处、暂扣违章工具一批。公安交通部门共查处残疾车违法搭客833起,非机动车违法3312起,机动车乱停放等交通违法行为7894起,行人交通违法约8万人次。各城区、开发区共出动垃圾清运车4832台/次,清扫道路853条/次,清扫面积693万平方米,清理垃圾8万多吨,清理卫生死角3303处,铲除杂草6万多平方米。
通过有效治理,南宁市市容品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在城区与城区之间的结合地带、城市与乡村的结合地带仍存有“死角”,市民群众的认识水平还不是很高,治理“五乱”的长效管理机制亟待强化。为此,在汇报会上,马飚用“这是在改变千百年不良习惯”的话语来强调开展“城乡清洁工程”的艰巨性。他要求,按照把南宁市建成区域性国际城市和广西“首善之区”的目标,各单位、各县区结合工作实际,制订高规格的治理“五乱”工作标准,并按工作标准实施标准化、量化管理。要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层层分解目标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把以治理“五乱”为重点、开展“城乡清洁工程”工程纳入年度目标管理体系中,与单位和个人的政绩和经济挂钩;要建立问责制,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不重视、不努力、不作为的单位要追究领导人责任,对一些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突出环境卫生问题,第一次给予批评,第二次仍得不到解决的要给予诫勉,第三次造成严重后果的要撤职换人。逐步使“城乡清洁工程”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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