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1月19日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通过)
中国共产党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次代表大会审查、批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大会充分肯定了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
大会认为,五年来,在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和全区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紧紧依靠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促进广西改革发展稳定作出了重要贡献。
大会要求,全区各级纪检机关要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以改革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加快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努力形成有效防治腐败的新机制,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维护我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各级党委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反腐败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切实加强对纪检工作的领导,大力支持纪检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持久地开展反腐败斗争,为完成自治区第九次党代表大会提出的各项任务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