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唐广生)10月18日下午,全区调处工作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总结了2003年以来全区调处“三大纠纷”的情况,提出了今后工作要求,交流了工作经验,表彰了南宁市调处办等33个先进集体和熊跃林等123名先进个人。会议要求各地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抓好“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广西的稳定局面、促进广西和谐社会建设提供保障,确保“三会一节”顺利召开。自治区副主席吴恒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认为,2003年以来,广西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山林水利权属纠纷调解处理条例》(以下简称《调处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成绩显著。全区共受理“三大纠纷”案件34919起、结案30188起,处理群众来信3914件,接待群众来访53478人次;解决纠纷面积254.2万亩,劝阻和化解群众性械斗苗头105起,避免因“三大纠纷”可能引发群众性械斗1971起,避免造成田地丢荒20.2万多亩和滥砍乱伐山林面积8.6万亩,挽回经济损失3.2亿多元。
会议指出,当前广西“三大纠纷”调处工作仍面临严峻形势:“三大纠纷”案发调处难度增大,对社会稳定干扰严重,对经济发展的负面影响明显加剧,案发的热点、重点和调处难点更加集中。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政府和调处部门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和《调处条例》的各项规定,紧紧围绕“能调则调、当裁则裁、调裁并重、标本兼治、案结事了”的指导原则,采取“政府主导、部门主办、各方联动、各负其责”的调处模式,突出“固本强基、整合力量、创新机制、提高效率”的工作思路,力争实现“当年新发案调结率95%以上、历年积案调结80%以上”的工作目标。为实现这一目标,必须抓好以下工作:抓好各类开发区“三大纠纷”案件的调处化解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国有农林场与周边群众发生土地山林权属纠纷的调处力度;以抓“三跨”积案为重点,着力在化解重大案件上下功夫;严格依法办事,提高调处工作的准确性;坚持抓好队伍培训工作,着力提高调处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会议要求,为确保调处工作的顺利完成,各地必须创新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苗头,早控制和早化解,把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必须采取“三贴近”的工作方式,做到工作下移,在第一线做好组织协调、检查督促的各项工作;必须充分发挥政府调处办的决策参谋、纽带协调、督促检查、业务指导、法律顾问、桥梁中枢的作用,确保辖区“三大纠纷”调处工作有序地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