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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日报南宁讯(记者唐群峰)9月5日至1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许嘉璐率检查组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实施情况在广西开展执法检查。
许嘉璐在检查和考察时强调,要站在历史的高度,用全球的眼光,进一步增强做好民族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开展创造性工作,促进各民族和睦共处、团结互助、和谐发展。
执法检查组组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武连元,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韦家能随同许嘉璐进行检查。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潘琦陪同。
许嘉璐说,这么大规模、高规格的执法检查,是《民族区域自治法》1984年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
许嘉璐介绍说,这次执法检查是在中央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背景下进行的,对于促进民族团结、推进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广西是多民族聚居的自治区,少数民族人口达1898万人,其中壮族人口有1600多万人,是全国少数民族人口最多的自治区。
9月6日,执法检查组一行在广西人民会堂听取了自治区副主席孙瑜就我区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情况汇报。
许嘉璐听完汇报后表示,作为一个少数民族自治区,近年来,广西在经济社会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各民族之间团结平等、和睦共处,这与自治区党委、政府长期以来高度重视《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是分不开的。
检查组还深入百色、河池等地实地考察,考察了平果铝工业基地、百色水利枢纽、岩滩水电站等工业项目,听取了当地政府的情况汇报。
在大化瑶族自治县岩滩水电站库区,检查组一行乘船考察了库区移民后靠安置点常吉村良防一队,慰问移民,并给几户特困家庭送上了慰问金。
许嘉璐在考察时说,各级政府在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领导下,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许嘉璐强调,要珍惜和重视少数民族文化,注意民族文化的开掘、保存和发展。同时,要大力发展民族地区的教育事业,为民族地区的发展提供高素质人才,这是一项加快民族地区发展的根本举措。
许嘉璐还指出,由于自然条件等各方面因素,目前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还相对落后,因此,要进一步抓好《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贯彻落实,因地制宜,有计划、有针对性地研究和解决民族地区存在的石漠化严重、群众生活困难等突出问题,把改善少数民族地区生产生活条件、增加少数民族群众收入作为首要任务来抓,要学会用创造性的工作解决贯彻实施《民族区域自治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实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