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应税物价格鉴证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纳税人合法权益,有效解决税收争议,促进征纳和谐,提高纳税遵从度,广西地税局最近积极加强与物价部门的协调合作,在全区范围内联合推动开展了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
一是联合制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应税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建立应税物价格鉴证工
作领导机构,使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有制度、组织保障。同时在全区地税系统召开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视频会议,全面部署推动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的稳步开展。二是及时组织税务人员学习相关文件, 全面掌握《价格鉴证办法》的具体内容和委托办理鉴证的操作流程,确保应税物价格鉴证过程和结果的公平公正。三是积极在部分基层征收单位开展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的试点,为全面开展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积累经验,奠定基础。四是找准推动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的突破点,明确把依法计税的应税有形产品、无形资产和服务,扣押、查封、抵押、拍卖(变卖)以及关联企业之间业务往来的价款、费用作为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的重点,特别是加强“二手房”交易价格鉴证与物价部门的沟通和协作,不断推动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真正落到实处。五是加强部门之间的政务联动,建立地税、价格、房屋管理、土地管理等部门的定期不定期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在应税物价格鉴证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推动应税物价格鉴证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广西地税局 莫观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