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自治区国税局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三项制度”这个作风效能建设的核心和突破口着手,制定实施了全区国税系统“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为顺畅机关各部门工作流程,确保工作优质高效运转,自治区国税局出台了《自治区国家税务局机关行政审批授权管理制度》。全区各级国税机关初步构建了用制度管人,靠制度管事的作风行政效能建设良性长效机制。
南宁市国税局在办税服务厅和各管理局设立“首问责任岗”,由业务骨干轮流值班,负责解答、引导和协助纳税人办理各项涉税事宜,对无法当场解决的事项,由首问责任岗值班人员向纳税人说明情况,并协助联系有关负责人,明确答复时限,避免纳税人多头跑、反复跑等现象的发生。
桂林市国税局对限时办结制作了修改和完善,如,小规模纳税人申办发票准购簿要求当日办理完毕;发售发票10本以下的要求10分钟内完成;办税服务厅受理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纳税申报、受理纳税人的企业所得税季度申报要求5分钟内办理完毕等。
梧州市国税局进一步修订完善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14项作风效能建设制度;在全系统实行AB岗工作制,做到一岗双责、一岗多能;进一步明确了53项税务事项和300多个环节的办结时限,并向社会各界公开承诺。
北海市国税局设立“首问服务台”,针对41个重点项目和环节,编制《重点项目审批时限表》、《限时办结时限表》,明确违反岗位职责应承担的责任。
贺州市国税局全面推行“即时办、延时办、加时办、临时办”服务举措,逐步建立起“办事速度最快、办事环节最少、办税服务最优”的服务型机关。
为加大对“三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力度,自治区国税局积极开展效能监察活动、完善效能监察制度,计划引进行政效能建设电子监察系统,加强对全区国税系统各窗口单位和重要部门、重要岗位的日常工作情况的电子监控。同时,严格追究违反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的单位和个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造成损害系统声誉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据统计,今年1至6月,各级国税机关共追究单位责任7次,追究个人责任8人次。 (杨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