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各种地税证需要的资料(要求:交验原什,留存复印件)
1、税务登记表
2、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
3、生产或经营场地证明(出租房是个人的,需提供产权证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5、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成立的合同、章程
7、所属总机构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分支机构提供)
8、有关机关、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或证件
9、外商投资管理部门批文及相关文件
10、常驻代表机构工商登记证
11、首席代表证
12、业主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
13、工商部门核准字号通知书
14、机构所在地税务登记证的副本
15、《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根据不同的经济性质,在办证时对应的资料分别为:
1、内资企业及分支机构(含外地企业驻邕分支机构):需提供第1、2、3、4、5、6、7类资料;
2、其他单位(除工商行政机关外其他部门批准登记话可经营的):需提供第1、3、4、5、8类资料;
3、三资企业:
外商投资的中外合资、中外合作企业、外商独资企业:需提供第1、2、3、4、5、6、9类资料;
外国企业常驻机构:需提供第1、3、5、10、11类资料;
分支机构:需提供第1、2、3、4、7类资料;
4、 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第1、2、3、12类资料;
5、未取得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需提供第1、2、3、13类资料;
6、从事生产经营纳税人外出经营在连续的12个月内累计超过180天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证需提供:需提供第1、2、3、4、14、15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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