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 江 燕
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或者组织为纳税义务人,对其一定期间内的所得额征收的一种税。它是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体现国家与企业分配关系的一个重要税种。1994年我国设置了两套所得税制,对设在中国境内的企业征收企业所得税,并按投资主体划分国、地税的征管范围,应该说是适应了当时的经济形势和税收征管要求。随着2001年国家对所得税进行了分享体制改革,重新调整了所得税征管范围,并将2002年以后新注册登记的企业全部由国税局征收管理。征管范围的变动,使得地税机关征管的企业所得税户数呈现逐年减少的趋势,2001年至2010年又要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享受减免的户数和税额不断增加,广西地方企业所得税的税源潜力不容乐观。
一、广西地方企业所得税现状
(一)应税企业总户数变化情况
从下表可以看出,2001-2005年,纳入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地方企业户数是逐年下降,从2001年的30326户下降为2005年的24189户,降幅为20.24%。从企业的经济性质看,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联营经济、股份合作企业的户数是逐年下降,其中国有经济、集体经济、联营经济户数下降幅度较大,国有企业户数从2001年的7354户降至2005年的5359户,降幅为27.13%;集体企业户数从2001年的13210户降至2005年的5581户,降幅为57.75%;联营经济户数从2001年的39户降至2005年的17户,降幅为75.71%。私营经济和其他经济户数则是大幅上升,其中私营企业从2001年的719户上升到2005年的1269户,增幅为76.5%。其他企业从2001年的634户上升到2005年的1114户,增幅为75.71%。2005年股份有限公司户数与2001年的户数大致持平。
(二)企业经济效益情况
从盈利企业看,2001—2005年纳入汇算的盈利企业从12449户到9587户,占汇算企业总户数的41.05%下降到39.63%,而2001—2005年全区汇缴盈利企业累计实现利润总额从62451.30万元上升到1294322万元。2001—2005年的盈利企业户数一直是下降趋势,占汇算企业总户数的比重也呈下降趋势,实现利润总额却为上升趋势。
从亏损企业看,2001—2005年纳入汇算的亏损企业从17877户降为14602户,占汇算企业总户数的58.95%下降为58.77%,而2001—2005年亏损企业的亏损额从499733万元上升为194890万元。2001—2005年的亏损企业户数逐渐减少,但占汇算企业总户数的比重并不明显上升,主要是企业总户数是减少的趋势。而亏损额是上升趋势,说明我区过半数企业经济效益较差,仍面临着较大的困难,税源也进一步枯竭。
(三)地方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
1.“十五”时期广西地方企业所得税收入基本情况
“十五”时期,广西地税系统共组织企业所得税收入113.19亿元,其中,2001年为33.12亿元、2002年为17.89亿元、2003年为17.81亿元、2004年为20.20亿元、2005年为24.14亿元。由于2001年企业所得税收入高基数因素影响,2002-2005年四年年均增长率为10.5%。同期,广西地税税收收入从2001年的98.53亿元发展到2005年的155.13亿元,年均增长12%。但企业所得税收入占税收收入的比重从2001年的33.6%下降到2005年的15.6%,比重下降了18个百分点
2.“十五”时期地方企业所得税税源分行业情况分析
传统行业是广西企业所得税税税源的主体来源,新兴行业所占比重较小,说明广西第三产业的发展有待加强。“十五”期间,广西地方企业所得税的主要来源是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四个行业。以上五个行业“十五”期间的企业所得税收入66.19亿元占总体企业所得税收入的58.47%,其余行业所占比重总计只有41.53%。在主要行业中,制造业企业所得税收入34.27亿元,所占比重最大,达30.3%;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次之,企业所得税收入分别为9.78亿元和7.93亿元,所占比重分别为8.6%和7%;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所占比重分别为6.4%和6.1%。以上表明全区地方企业所得税收入在行业分布上比较集中,制造业作为地方企业所得税来源的最主要部分,其主体地位比较稳固,主要是广西正处在发展工业阶段,“十五”时期,广西规模以上工业利润总额达395亿元,年均增长38%,为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长带来了一定的税源。
建筑业、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采矿业、住宿和餐饮业等近年来比较兴旺的行业中,所贡献的企业所得税收入较少,2005年建筑业在总体企业所得税中只占4.9%,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占总体企业所得税的比重仅有3.6%。这都反映出广西在经济发展较快的同时,主要依靠制造业来带动,其他行业主要是营业税的征税范围,征收的企业所得税收入较少
3.“十五”时期地方企业所得税税源分企业类型情况分析
企业所得税分企业类型看,税收主要来源于股份公司、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和股份合作企业等四个企业类型,“十五”时期,其实现了企业所得税收入1073281万元,占总体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八成。股份公司和国有企业是我区地方企业所得税的主要税源,其他企业类型比重较低。“十五”期间,股份公司和国有企业产生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分别为543886万元和350220万元,分别占总体企业所得税收入的48%和30.9%,这两类企业所贡献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总体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八成。集体、股份合作、私营、联营和其他等企业类型产生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总额为10.47亿元,占比重总共不到20%。但是,随着广西股份、私营经济的发展,公有制经济在企业所得税总体税源中的比重呈下降趋势,2005年随着企业改制、民间投资、以及外资进入速度的相对加快,全区股份公司所提供的企业所得税收入比重逐年上升,从2001年的36.6%上升到2005年的48%,而国有企业的企业所得税比重由2001年的41.2%下降为2005年的25.7%,五年来公有制企业和股份公司的营业税收入比重此消彼长,浮动幅度较大,达20%左右。
4.“十五”时期各市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分析
从2001年至2005年全区十四个地级市企业所得税收入情况看,各征收单位实现的企业所得税收入占当地税收收入规模都比较大。大部分征收单位企业所得税收入占本地区税收收入的比重在15-20%之间,最高的是柳州市为26.4%,最低的是南宁市为9.8%。“十五”时期大部分征收单位企业所得税收入增速均呈现下降,其中下降速度较大的有河池市,降幅为29.8%;梧州市降幅为17.2%。由此可见,企业所得税作为地税收入的主体税种,其发展变化对地税收入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四)企业所得税优惠情况
目前,国家和自治区主要对西部大开发鼓励类企业、新办企业、安置下岗人员再就业企业、福利企业、校办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监狱劳教企业、科研单位转制、农口企业等实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这些优惠政策的贯彻执行,增强了我区企业在国内国际市场的竞争力,促进企业快速发展壮大。
据统计,2001至2005年,全区共批准2764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243557万元,其中:2001年共批准548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15656万元;2002年共批准747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52657万元;2003年批准共1020户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款99756万元。从以上数据可以看出,我区减免企业户数和减免税额为逐年增加,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原因分析
(一)影响纳入汇算清缴的企业户数变化因素主要有两大因素,一是征管因素,二是政策因素。从税务登记户数看,从2001年的566997户上升为2005年的631286户,涨幅为11.33%。全区地税税务登记户数是保持上升的趋势,全区地税系统税务登记户数的增长主要原因是全区地税系统认真贯彻“加强征管、堵塞漏洞、惩治腐败、清缴欠税”的方针,深入贯彻执行新征管法及实施细则,不断完善征管基础制度,强化征管质量考核,加大漏征漏管户的清理检查工作,使税务登记户出现了较大的增长。可以说,影响纳入汇算清缴的企业户数下降的主要因素不是征管因素,而是政策因素。
影响企业总户数减少的主要政策因素:
一是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和征管范围调整后,国税机关征管户数大大增加,地税机关征管的企业所得税户数则呈现减少的趋势。由于新办企业所得税由国税局负责征收,地方税务局没有新增企业,另外,企业除正常破产、倒闭、注销外,个别企业人为注销地税登记而办理新设登记,也进一步造成地税局征管户减少。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03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有关资料反映,国税局的管户是普遍增加,而地税局的管户是逐年减少。广西也同样,2003年区国税局新增企业4829户,我局则减少企业1623户。如:柳州市从2001年的6031户减至2005年3904户,以每年的10%递减,柳州国税从2001年的几十户猛增至2005年的4000户。
二是原有企业通过改组改制成为外商投资企业,改征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从而变为国税部门的管户。柳州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和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就是典型的例子。柳州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于2002年10月改制为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属中外合资企业,从2002年11月起,其企业所得税改由国税局征管。改制当年减少地税收入1306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989万元、城建税222万元、教育费附加95万元。2003年减少地税收入5070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955万元、城建税2798万元、教育费附加1199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18万元。广西奥奇丽股份有限公司于2003年12月经批准改制为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04年2月办理变更营业执照及变更税务登记,从2004年2月起,其企业所得税改由国税局征管。该公司2003年缴纳地方各税共1423万元,其中:企业所得税944万元、城建税245万元、教育费附加10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3万元。预计2004年该公司缴纳地方各税共225万元,比上年减少1198万元。即使不考虑增长因素,以后每年减少地税收入也在1307万元以上(即企业所得税944万元、城建税245万元、教育费附加105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3万元合计数)。这一类型的改组不仅影响到企业所得税收入,而且还影响到其他地方税收入。
三是国家宏观调控,抓大放小,一部分竞争力弱的国有、集体特别是乡镇企业由于效益年年下滑,亏损增加,一部分进入停产、破产、歇业状态,另一部分则进行了改组改制,分流剥离。且我区继续深化企业改革,通过改组改制,转换经营机制,促进企业集团化、规模化的发展,使部分国有、集体经济转变为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经济。
四是不定期对企业纳税户进行清理,对一些名为集体实为个体的企业改征个人所得税,造成集体经济数量减少,2005年集体经济户数减少了1655户。
通过以上分析,纳入汇算清缴的企业户数因政策因素影响,今后的发展趋势将会只减不增,企业户数的内部构成将会有所变化,国有、集体经济的企业户数将会减少,有限责任公司和其他经济的企业户数将会稳中有升。
(二)通过各市对一些减免企业所得税企业的专题调查,我区税收优惠的效益主要体现在5个方面:
一是随着企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增加,减免税金额和实际上缴所得税也随之增加。例如,防城港务股份公司、崇左市左江制糖有限公司、广西柳工机构股份有限公司、北海银河高科技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逐年销售收入和利润的增加,促使减免税金和实际上缴所得税增加。
二是企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增加,使得减免税金额增加,实际上缴纳所得税减少。例如,广西龙州南华糖业有限责任公司和燕京啤酒(桂林漓泉)股份有限公司由于销售收入、利润总额和减免税金的逐年增加,造成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的减少。
三是由于企业利润的增减变动,造成减免税金和实际上扩所得税有增有减。例如,南宁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广西金嗓子有限责任公司、广西玉林制药有限责任公司、桂林三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广西梧州松脂股份公司由于企业利润有增有减,造成减免税金和实际上缴所得税有增有减。
四是随着企业收入和利润总额的减少,减免税金额和实际上缴所得税也减少。例如,广西广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北海银河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由于收入和利润总额的逐年减少,减免税金额和实际上缴所得税也逐年的减少。
五是企业收入增加,实现利润却下降,造成了减免税金和实际上缴所得税的减少。例如,广西桂东电力股份限公司、来宾市自来水厂的收入逐年增加,而利润总额却逐年减少, 造成减免税金和实际上缴所得税也减少。
执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应该说是有利有弊,有利的方面一是减轻了企业资金的压力,使企业有更多的资金注入生产经营和技术改造,降低成本减少企业财务费用的支出,从而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二是促进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品的升级换代,企业通过不断开发研制适应市场需要的新产品,增强了发展的后劲。三是有利于招商引资,良好的投资环境和适度的优惠政策吸引了越来越金的国内外投资者到广西投资办企业,促进了广西经济的健康发展。总体来说,我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执行情况是好的,但也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是广西属于“老少边山穷”贫困地区,大多数市县是“吃饭”财政,实行税收优惠政策,势必减少当地的财政收入,但从长远来看还是有利的,放水养鱼,涵养了税源。当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最大的弊端在对新办企业免税上,这一弊端在实际所得税分享体制改革后更加严重。近年来,我区以新办企业的名义申请减免所得税的企业逐渐增多。经调查发现,其主要是部分企业钻新办企业可减免所得税的政策空子,在某地注册一个公司,享受完新办企业减免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后采取不注销登记,又到另一地方重新注册一个公司,继续要求享受减免税的优惠政策。据区局直属税务分局统计,2002年度该分局就因此减少纳税户90户,绝大部分企业均跑到国税部门重新注册登记,继续享受减免税政策。这种情况长期下去,必将造成企业所得税严重流失,减少地方财政收入,严重影响地方经济的发展。
三、地方企业所得税征管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所得税管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按季(月)预缴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漏征漏管现象、依法征管难度较大等问题,这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税收和经济的协调发展。
(二)新办企业减免所得税政策与国地税征管范围的问题。由于广西为民族自治地区,根据财税[1994]001号文件精神,对非明令禁止的所有新办企业都可享受三年免税,因此造成各种各样滥用新办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情况,有的企业在地税部门申请企业所得税减免,一旦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既重新注册登记到国税部门申请享受新办新办企业减免税政策,一方面造成国家税收的流失,另一方面也造成了国地税征管范围的争议。
(三)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的监控措施和管理手段相对滞后。目前广西企业所得税税源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较低,已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降低了工作质量和效率,更不能使现有的数据得以充分利用,达到资源的有效共享。
四、相关建议
(一)通过信息化建设推进企业所得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由于企业所得税所具有的特点,决定了企业所得税征管的科学化、精细化离不开信息化。我们必须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在企业所得税征管工作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充分发挥信息化在推进企业所得税征管科学化、精细化工作中的巨大作用,努力提高企业所得税征管信息化水平。
(二)应加强与国税部门的密切合作。一是建立相关文书传递的固定渠道。二是建立主要领导与主管业务处室两级对话机制。三是建立争议户逐户上报,逐户协商落实征管归属制度。四是结合征管实际,完善核定征收管理办法。
(三)建议国家税务总局尽快完善新办企业减免税政策规定,对享受新办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的企业,比照外商投资企业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要求其经营期在10年以上,否则取消其减免税资格,并追回已减免的税款。
(四)加强减免税的后续管理工作。目前,对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是重审批,轻管理,没能有效地监督企业减免税款的使用,为此,应加强减免税款的管理,充分发挥税收优惠政策的扶持和导向作用。
(五)新企业所得税法就要实施了。而企业所得税完全可以由一个税务部门负责征管。由于地税部门自实行分税制改革后一直负责内资企业所得税征管,还有部分省市地税局负责内资企业所得税征管,如深圳市地税局。在这多年的管理中,地税部门不断探索,积极加强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培训,可以说地税部门具有较丰富的企业所得税征管经验,对管理企业所得税已有比较成效的管理办法,地税人员企业所得税业务素质相对较高。且企业所锝税属于地方税是符合分税制的国际惯例,也是分税制改革的趋势。为了确保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实现,也有利于调动地方部门的积极性,作为地税部门应积极建议国家税务总局重新划分所得税的征管范围,最好能将所得税全部交由地税部门征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