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引资  |
| | 玉州区招商引资优惠办法摘要 | | 玉林既享受沿海经济开发区政策,又享受国家西部大开发的优惠政策,同时享受广西壮族自治区政策。玉林市玉州区为了吸引外来投资,出台了非常优惠的办法,摘录要点如下 | | | 税收优惠办法 | (一)新办生产性企业自投产之日起,前3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期满后5年内由地方政府按实际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50%给予奖励。
(二)收购或投资控股(外来投资者占50%以上的股权比例)现有生产性企业,扣除原企业上年税收基数后,比照本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奖励。
(三)投资交通、水利、城市公共设施等基础设施项目,在享受国家减免税优惠政策期满后的3年内,由地方政府按企业实际上缴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全额予以奖励。 | | | 用地优惠办法 | | (一)对进入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并且按规定采取协议出让的工业项目用地,可给予一定的地价优惠,即按成本价确定出让金。对一次性缴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允许其在法定期限内分期付款,即先按出让合同约定的土地出让金的50%缴纳首期出让金,余下部分根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大小给予适当的缓缴期 | | | 能源优惠办法 | | 新办企业的用电贴费按1999年前的标准减半收取。在玉林直供区内,工业用电可根据用户具体情况,选择按峰谷分时电价或普通计费电价;基本电费可选择按最大需量和变压器容量计费。采取电蓄能技术的环保设备的用电项目(如蓄能空调、电锅炉等),免征用电贴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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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玉州区是玉林市政府所在地,玉林市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全区总面积464.3平方公里,其中城区面积68平方公里。人口56万……详细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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