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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港市体育中心建设开发项目
www.gx.xinhuanet.com  2009年02月24日 15:42:43  来源:

    一、 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贵港市体育中心建设开发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二)项目建设方式

    项目采取政府招商、企业投资建设、政府优惠扶持的方式实施。

    (三)项目操作方法

    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授权,贵港市体育局向社会发布招商公告,参与投标者在交付保证金后,与贵港市体育局签订项目建设意向书,方能参加项目配套开发工程用地的竞买活动,摘牌中标者即可成为项目的投资商;中标者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半年内完成项目前期工作,提出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报贵港市财政局评审中心审定后,与贵港市体育局签订项目建设合同书;合同书签订后双方按合同约定权利、义务、责任各行其责,完成项目建设开发工作。

    (四)项目内容、范围、占地面积、建设规模

    体育中心建设开发项目由下列两部分组成: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及项目配套开发工程。

    1、体育中心建设工程

    (1)内容: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和场馆景观、道路工程以及20班体育学校两部分组成。

    (2)建设地址:贵港市荷城路与迎宾大道交汇处西北角。

    (3)用地面积:规划用地面积519.783亩。

    (4)建设规模:初步估算总投资约3.8亿元。

    2、项目配套开发工程

    (1)内容:拆迁安置工程及房地产开发。

    (2)建设地址:贵港市港北新区城一路、荷城路及布山路两侧地块。

    (3)用地面积:按每亩30万元起挂价格,提供直至与投资商投资市体育中心资金总额相等的土地面积。

    (五)项目建设要求

    1、规划设计要求

    (1)体育中心建设工程,由投资商严格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设计图要求组织实施。

    (2)项目配套开发工程,由投资商按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审批)的规划建设设计、质量安全等要求进行开发建设,规划控制指标为建筑密度不得大于35%、容积率不得大于3.0、绿地率不得小于30%。

    2、建设期限要求

    (1)体育中心建设工程在动工之日起3年内完成。

    (2)项目配套开发工程在工程动工之日起4年左右完成。

    3、建设资金要求

    体育中心建设工程资金约3.8亿元,全部由投资商出资。

    (1)工程造价按贵港市现行的资源换项目计算办法确定。

    (2)工程用地征收和拆迁安置中发生的费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以市财政评审结论为准。

    (3)工程施工图设计等工程建设其他费用,计入项目成本。

    

    二、项目土地出让和处置方式

    

    1、体育中心建设工程用地,在依法征收后采用划拨方式进行项目建设。

    2、项目配套开发工程用地,在依法征收后采用分期挂牌出让的方式进行开发建设。

    3、项目配套开发工程用地征收费用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项目优惠政策及项目招商条件

    

    (一)项目优惠政策

    1、项目规划范围内,投资商缴纳的项目配套开发工程用地的土地价款,在扣除征地成本和按规定必须支付中央、自治区收取的部分外,余款由市财政通过当年或下一年度预算支出安排给投资商用于体育中心建设工程的征地、拆迁安置补偿和建设费用。

    2、项目规划范围内各类开发建设项目需投资商缴纳的市本级事业性规费按贵港市现行最低标准减半交纳,行政性收费按贵港市招商优惠政策给予全免。

    (二)项目招商条件

    1、报名时到位资金8000万元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在项目动工前10天内再注入资金2000万元作为项目建设资金,工程建设后续资金由投资商根据工程建设进度适时提供。

    2、按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施工设计图要求组织实施建设体育中心建设工程。

    3、体育中心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由投资商无偿移交给市体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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