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地服务、联系群众,钟山县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民情直通车”活动。
该县在钟山、回龙、石龙、凤翔、燕塘等5个乡镇开展“民事服务代理制”试点工作,在乡镇成立“民情服务中心”,在村委成立“民情服务站”,在自然村(屯)成立“民情服务点”,构建镇、村、屯三级民事代理工作网络。同时,制定代理制度、承诺制度、首问首办责任制度、服务承诺标准等规章制度,明确民事服务代理具体事项,规范民事服务代理工作流程,为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无偿”的全程民事代理。推行民事服务代理“集中服务日”制,把每月的10日、20日作为“集中服务日”,由乡镇组织民政、司法、计生等部门的领导、干部,到“民情服务站(点)”集中反馈民情信息的办理结果和开展民情服务代理工作。该县还推行乡镇党委主要领导“下访”工作制,规定乡镇党委书记每月下访不少于3次,每次访问3户以上党员,帮助其排忧解难,并把下访看到的、听到的问题和信息记在《民情日记》上,及时处理和解决问题。 (蒙新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