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桂林市政府《关于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治理活动的通告》,以及市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桂林市户外广告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桂林市工商局在前一阶段户外广告整治工作的基础上,从10月13日开始,集中力量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
工商部门开展户外广告专项整治行动,以整治规范沿街店铺的各类招贴广告的设置,美化城市市容市貌,提升城市品位为目标,按照“国际旅游名市”和 “历史文化名城” 的市容环境要求,高标准整治规范全市的户外广告,以崭新的面貌迎接自治区50周年庆典。此次户外广告专项整整治,由各工商分局负责组织辖区内各主次干道、沿街店铺的各类招贴广告进行清理、整治。具体措施一是清除沿街店铺的的橱窗、玻璃、门柱、外墙、台阶上张贴、悬挂、摆放的各类商业招贴广告,恢复原貌,做到临街玻璃、门柱、外墙干净整洁,无张贴、涂写、刻画、挂吊的广告;橱窗、玻璃墙通透,橱窗应用于商品展示,不能设置广告。二是临街店堂内设置的店堂广告,应采用写真喷绘或印制等美观高档方式制作,设置位置应离店堂临街门窗1米以远。并不能出现低俗、庸俗和黄色内容及用字不规范的广告。
市工商局商广科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络、指导和督查,并对户外广告发布内容进行专项整治。为确保清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整治期间整治范围内的户外广告暂停审批登记。(胡思进 苏江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