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7日,大化县召开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工作,会议就化解“普九”债务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和部署,县委常委、宣传部长、副县长蓝启章到会指导并作讲话。
此次化解农村义务教育“普九”债务的具体截止日期是2006年12月31日,化解范围是指所有农村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中小学校,化解内容是指大化县1995年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以来学校形成的各种教育负债,包括教学及辅助用房、行政教学办公用房、学生生活服务用房、活动场所维修建设、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资料购置等与学校建设直接相关的债务余额。会议要求,提高认识,高度重视,清理核实,锁定债务,明确政策,分类处理,广开渠道,筹措资金,规范管理,积极化解,加强监管,制止新债。(陆耀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