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2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表彰北京奥运及残奥先进集体个人,中国残疾人体育代表团游泳队运动员唐元(壮族)荣获“北京奥运会及残奥会先进个人”。
都安瑶族自治县澄江乡唐元从1999年起先后11次参加国内国际性残疾人体育比赛。凭着扎实的基础和自强不息的精神,他总共获得23枚金牌、8枚银牌、6枚铜牌。被中华全国总工会授予“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杰出贡献奖章;全国最佳运动员;广西壮族自治区“全区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今年,在第13届北京残奥会上,都安瑶族自治县唐元作为我国残疾人游泳队成员之一,他牢记全县人民的重托,不畏强手,奋力拼搏,参加S6级男子100自由泳、100米仰泳、4×50米自由泳接力、400米自由泳、50米自由泳、4×50米自由泳六个项目的比赛,劈波斩浪,个人勇夺2金、2银、1铜5枚奖牌,实现了都安体育运动史上残疾人奥运会奖牌的再一次突破,向翘首以盼的家人和全县人民送上了一份满意的答卷,为国争光,为广西、河池争得了荣誉。
9月23日下午,河池市委、市政府举行庆功会,热烈欢迎载誉归来的北京残奥会英雄唐元,祝贺他在北京残奥会上夺得2金2银1铜的优异成绩,感谢他为河池赢得了荣誉。市委、市政府向唐元颁发10万元奖金。 9月22日上午,都安瑶族自治县隆重召开庆功大会,迎接残奥会运动员唐元载誉归来。县委书记黄瀚影、县长韦绍仕向唐元颁发5万元奖金。(蒙英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