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展基层民主,使民主恳谈成为服务群众、推动发展、促进和谐的有效举措,永福县推行“五事工作法”,深化民主恳谈制度。
一是定期谈“事”听民声。构建乡镇、村(社区)、屯三级民主恳谈网络,每月确定一天为“民主恳谈日”,明确恳谈议题,并把定期恳谈与走访恳谈相结合,把群众请上来恳谈与干部走下去恳谈交流相结合,开展恳谈服务工作。
二是分类理“事”知民意。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建议或问题进行归类梳理,填写好“民主恳谈信息督办表”,做好民主恳谈日记,本着“有事好商量,有话好好说”的原则,倾听群众意见,竭尽全力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三是民主议“事”集民智。做到“四必议”,即:涉及全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必议;涉及全村大多数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通过议事必议;涉及一家一户办不了、需要集体办的事必议;涉及财务公开等敏感问题必议,充分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以议集民智,落实群众的议事权、参与权、监督权,争取群众拥护和支持。
四是集中办“事”解民难。乡镇班子成员每月必须参加所联系村的“民主恳谈”活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权限范围内能解决的,当场解决;对疑难复杂问题或一时解决不了的,向群众说明原因,并公开承诺解决的期限。
五是定期评“事”顺民心。将每月最后一天确定为“定期评事日”、“回访日”,各挂村工作队深入村屯向群众回访,听取意见,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处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对未处理或处理后群众不满意的,加强督办,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 (吕新志 刘小小 廖美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