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理顺收入分配关系,调动乡镇参与财源建设和增收节支的积极性,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健康发展,近日,平果县出台办法,对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作出调整。
本次调整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财权与事权一致"、"责、权、利相结合"三大原则,对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中的财政收入基数、财力划分、收入超成分配、支出基数核定等四个方面的内容作出调整,调整办法实行至2010年末。据了解,本次调整将进一步完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乡镇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在推进财税制度改革方面作出积极有益探索。(蒋洪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