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0日上午,宜州市人民法院召开中层干部参加的党组扩大会议,该院通过互联网这一学习载体,组织大家学习7月15日自治区党委郭声琨书记在听取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上半年的工作情况汇报上所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同时组织学习贯彻自治区高院罗殿龙院长在全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郭声琨书记在讲话中特别强调人民法院廉政建设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他指出:“法院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机关,若法院发生腐败现象,在社会上产生的负面影响要比其他任何部门都要大得多。”郭书记同时要求:“始终坚持公平正义,坚持实事求是,为民着想,为国家利益和党的执政地位着想,绝不能办人情案、金钱案、关系案,绝不能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凡有以案谋私者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
通过学习郭声琨书记的上述讲话精神,该院党组书记、院长刘韦才讲话要求,司法廉洁是人民法院的立身之本,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我们要以“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作为我们工作的指导方针,我们必须以司法廉洁为保障。我们要把人民群众的要求变为我们自觉服务于人民群众的行为,通过每件案件的审理和执行体现和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让人民群众切身体会到法院是人民的法院,法官是人民的法官。
针对反腐倡廉工作,该院党组要求:一、要坚持以人为本,构筑组织保证和思想道德防线。要认真贯彻落实近日最高人民法院讨论通过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把《实施办法》落到实处。实行“党政领导,纪检监察牵头,一岗双责,一杆插到底”的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领导机制和工作责任体系。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领导班子是队伍的旗帜,旗帜树得正,才有号召力。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不搞“一言堂”,特别是在“三重一大”(即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支出)方面,不是一把手说了算。坚持每年的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坚持党组成员述职述廉制度。二、坚持以质量为本,构筑制度管理防线。要规范执法行为,规范机关运作行为,规范财务行为,规范干警的其他行为,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和措施,坚持审务公开,院务公开,财务公开。强化纪检监察职能作用,以纪检监察部门为主,庭室负责人为辅,形成相互配合,实施到位的具有法院特点的监督管理机制,使司法廉洁的“不必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在外部监督方面,要主动接受同级党委领导和大大的监督,主动向党委、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对人大常委会和人大代表提出的批评、建议和意见,认真抓好整改和落实,适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庭审旁听活动,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及时报道法院的工作动态,并按受其有效监督,进一步增强法院工作的透明度。三、坚持以廉为本,构筑家庭廉洁防线。把反腐倡廉工作延伸到其家庭中,使家庭助廉监督与法院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构成一道反腐倡廉的坚强防线。通过采取以上各项切实有效的措施,推动法院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针对下半年的反腐倡廉工作,该院党组要求,继续加强对全院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的廉洁自律教育,认真推进上下级谈话、述职述廉、公开承诺、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全院工作的重中之重,严格要求,严格管理,真正建立和筑牢“不必为、不愿为、不能为、不敢为”的反腐倡廉机制。切实从规范入手,抓规章制度的落实,抓追究责任的到位。加大自查自纠的力度,强调责任,明确责任,继续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宣传和学习,加大正反两方面典型宣传的力度,大力表彰司法廉洁先进典型,加大违法违纪责任查处力度,确保“队伍不出事、案件不出错、廉洁不出轨”基本要求的实现,真正做到郭声琨书记在讲话中要求的,“让老百姓真正感受到并认可人民法院对人民是高度认真负责的,是公正的、权威的、值得信赖的,裁判是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通过每位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通过每起案件的公正审判来展示法院司法为民的良好形象”。 (陈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