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对车船税实施科学化、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取得明显成效,截至7月底共征收入库车船税158万元,同比增收145万元,增长1072.59%,比去年同比增长了10倍多。
灵川县地税局确立了以地税部门自行征收、财产保险机构代收代缴、交通运输管理和公安车辆管理部门严格把关的征管模式,充分利用宣传手册、公告栏、电视等形式在办税服务厅、车管所、运管所、保险公司广泛宣传车船税政策和法规;加强对地税及代扣代缴单位有关人员的车船税政策业务培训,促使双方熟练掌握新政策规定,确保征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注重部门的协作和沟通,与县级3家保险机构建立业务联系协调机制,定期召开税保联席会议,及时解决代征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车辆管理所设立车船税征收窗口,对未申报缴纳车船税的车船要求其在征收窗口申报缴纳车船税,实行“先税后检”、“一条龙”服务管理。(喻孝鹏 陶文淳)